4月17日上午,太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18年第一季度审判态势季分析会暨第二季度落实目标责任工作会。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段培林主持并通报安排审判质效工作;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晋虎通报安排执行质效工作;质效办主任李瑜通报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小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荣克就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作经验交流发言;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分别作表态发言,并汇报第二季度审判质效工作计划。太原中院院领导、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各业务庭(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通报指出:2018年第一季度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445件,同比上升2.4%;审执结9692件,同比上升38.68%。根据省高院审判约束性指标要求,全市法院第一季度的结案率、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庭审直播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等9项指标均达到约束性指标。针对未达到审判约束性指标的方面将采取成立审判质效督导组加强督导,逐月进行目标分解,加强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为全年完成省高院审判执行质效约束性指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段培林副院长对2017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工作进行回顾,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对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工作进行总结;宣读了基层法院、中院业务部门第二季度落实约束性指标的目标要求;对第二季度审判质效工作从8个方面进行了动员部署。他指出,中院党组对审判质效高度重视,针对目前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将加强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的配备,增强办案力量;进一步理顺司法体制改革后现有的法官助理工作和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多管齐下,从立案、送达等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均衡结案,将目标进行分解,对照目标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长期未结案的清理;加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与深度应用的培训;逐月督查落实约束性指标要求;成立中院审判质效督查领导组,对审判执行质效工作进行督查。
侯晓东院长指出:今天的会议是一次审判质效工作承上启下的会议。审判质效工作目前是制约全市法院工作的主要矛盾,解决和缓解这个矛盾,是全市法院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提高政治站位的具体体现。
为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质效工作,侯晓东院长强调:
一要抓领导,领导抓。两级法院要建立层层落实质效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院、庭领导认真分析分管部门、主管单位质效工作的现状,界定明晰领导责任,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履职管理、监督督促推进工作的制度,真正把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工作实效与履职尽责紧密结合,把作为与不作为、担当与不担当、胜任与不胜任紧密结合,达到优劣分明,评判明晰。
二要形成有效措施,保障制度的落实。根据各自领域审判质效工作的现状,有的放矢,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保障各项质效推进工作制度的落地见效。坚决避免“假大空口号、决心书标语”,把措施制定和落实,既针对到工作面,又贯穿于审判工作及案件各个环节、各个节点,监督到每一起案件,督促到每一名法官,体现点滴成效,推进整体工作。
三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推进审判质效有机结合。进一步摒弃传统办案模式和固定管理思维,以改革求进步,以创新求发展,以智慧上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众人献智、法官创新,始终紧紧依靠发挥基层和一线法官智慧,及时发现和善于总结基层审判工作的创新创优经验和方法,积极予以推广。从立案机制方式、案件繁减分流、审判团队优化、信息化智能运用等改革入手,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事半功倍、科学高效的路子,不断有效地摆脱案多人少、管理盲从的困境。
四要紧密结合全省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会精神部署。充分利用司法巡查、质效督察等制度措施,做到制度先行、工作运行、监督并行,以监督查落实,以监督明权责,以监督追责任,从质效工作中看作风、评思想、划责任。监督检查工作要树立秉公尽责、严肃求真、务实有果、奖惩分明、树立权威、促进工作,达到真正督察的效果。
五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调查研究能力,创新深入实际方法,达到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要想监管好、领导好,院庭长、质效部门的领导首先要自己深入,熟悉基本情况,对工作情况要如数家珍、随手拈来。对问题和成绩要善于总结,补齐短板,总结推广,做到工作对象明确,针对性强,这既是体现一个领导者的作风品质,也是基本能力和素质的体现。通过督导还要善于发现能干、善干,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好干部。只有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推动审判质效工作不断优化进步、创新发展。
六要明晰权责,以岗定人,以人定责,严格落实审判责任制。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包括事务助理)、书记员等审判团队成员,一定要岗位明晰,职责明晰,这样就好判断、好认定、好考核,能够体现各司其责,促进责任制落实。坚决防止用人不当,岗位不明,职责不清,真正使审判团队每一个成员都能够做到各尽其能、恪尽其责,发挥最大化工作效能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