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下午,太原中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学习会,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落实省纪委监委近期召开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和太原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万生同志的讲话及太原市纪委《关于做好2018年“两会”期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同时,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全组同志结合全省法院在2018年1至4月底开展的“加强作风建设、严守审判纪律、排除司法干扰、公正廉洁司法”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通过认真查摆剖析,重点纠正存在的政策不明、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糊涂认识等问题,提出具体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认真扎实做好“两会”期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对待上访群众,不推诿敷衍、上交矛盾,要依纪依规及时办理,认真排查涉纪安全隐患,对办理不及时、查处不到位、反馈不严谨、化解不主动引起的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承办单位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昕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是党章赋予的职责,不监督别人,就是失职失责,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是今后的常态。二要强化发现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对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三要强化自律意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加强自律,带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才能有效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