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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党组(扩大)会集体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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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1-10 18:46:19 打印 字号: | |

    1月10日上午,太原中院召开2018年第一次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太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纪委有关要求和省纪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工作推进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主持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对院领导及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提醒。党组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侯晓东院长指出:党组举行集体廉政谈话,也是向全院发出深化作风建设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廉洁司法。

    侯晓东院长强调:

    一要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十九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的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态度是坚决的,意志是坚定的。加强作风建设,院党组应负主体责任,纪检监查组负监督责任。党组书记、院长首要任务就是抓主体责任,更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位党组成员,也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对分管的部门履行好、落实好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的庭(室、处)长,同样也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将今天集体廉政谈话的精神在支部会上传达到每个党员、每名干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院上下必须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落实好、执行好“一岗双责”,对发生廉政问题、“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发生问题的当事者,更要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全院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市纪委监委的要求,该约谈班子成员的要坚决约谈,该督促履行“一岗双责”的要坚决督促。大家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抓住重点问题,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的发生。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坚持抓住重点问题,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发生。各位党组成员、各位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以年未岁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早部署、早提醒、早预警。坚决贯彻落实我院制定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强化内部管理,使制度规定落到实处、执行到位。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既要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近年来查处问题中较为突出的老问题,更要杜绝改头换面、潜入地下隐形变异的新问题。纪检监察组要结合省纪委近期开展的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参与规避监督的“一桌餐”问题的调研摸底工作,采取具体而有效的措施,对违规进入“农家乐”等隐蔽场所,接受当事人在高档小区安排的规避监督的聚餐活动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发现、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释放出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和杜绝“四风”问题发生。

    三要坚持规矩原则办事,认真执行执纪监督工作规程。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出台《太原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工作规程(试行)》,这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监督问责的一个规范性指导文件。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元旦、春节监督检查和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专项执纪监督活动中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规范》。纪检监察组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同时,也要履行好自身的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