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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三项措施促进法律拥军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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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卫 张晓昕  发布时间:2017-12-28 10:47:1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太原中院始终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涉及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的案件,法律拥军工作取得实效。12月22日,太原市双拥工作检查组尹瑞德副组长一行3人,莅临太原中院就双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充分肯定了中院双拥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勇担涉军维权工作重任。

  一是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早在2009年太原中院就与太原警备区政治部联合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涉军案件审判机构的设立、办理流程、困难军人家庭诉讼费减免办法等事项,中院和10个基层法院分别设立了审理涉军案件合议庭。2017年6月,成立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公正高效审理涉军案件。

  涉军维权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人民法院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两级法院依法惩处故意杀害伤害军人军属、诱骗拐卖军属、破坏军婚等案件,妥善解决妨害部队训练演习、国防工程建设、军事禁区管理和军用土地权益纠纷的案件。完善涉军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军案件15件,依法保护了军队、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开展军营普法活动。

  加强部队和两级法院的沟通,与驻地某单位建立了涉军维权基地,使涉军维权工作及早介入、矛盾得到及早化解。两级法院还不定期地组织“送法进军营”、法律拥军活动,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部队官兵,开展法律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