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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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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2-22 14:58:02 打印 字号: | |
  12月20日,太原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主持并讲话。党组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围绕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强化党建工作,侯晓东院长强调: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内良好政治生态

  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全院干警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努力建设一支公正、高效、廉洁的法官队伍。

  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和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对党忠诚。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要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严肃问责不作为、乱作为。政治部门、机关党委纪委要强化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督促检查,努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要加强支部建设。全院各个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坚持以党建为统领,积极主动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

  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形成党建工作研究常态化,实现审判业务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要注重学习成效转化。中院党组要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抓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效,把维护核心、习总书记党建重要讲话、十九大报告精神体现到公正审判、司法为民的法院各项工作中。

  要强化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的日常培训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

  要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提升审判质效。把提高审判质效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强化规范审判责任制的运行,又要注重“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以提升全市法院的审判质效目标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力、执行力。

  三要强化党内监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要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制定的监督执纪统计指标体系,把“四种形态”贯穿于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和全过程,落实在同级监督、派驻监督、巡查监督等各个方面。

  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

  要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的排查梳理,及时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廉政审查意见关,确保选对人、用好人。

  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要驰而不息狠刹“四风”。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作为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的重点。密切关注新动向、新问题,不断采取新措施,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要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系列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要以党风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发挥反面典型和反面教材的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良好的党风推动司法作风的持续好转。

  五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盯住“关键少数”,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坚定旗帜立场,紧盯目标任务,保持足够震慑力,巩固压倒性态势。

  要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重点核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案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强化“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加大对“四风”问题的进一步纠正,严肃整治乱作为、问责不作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