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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刑事审判工作再获表彰
先进集体和个人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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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如灏 原俊婧 陈聪  发布时间:2017-09-26 18:17:12 打印 字号: | |
   太原中院继刑一庭今年5月31日获得“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殊荣后,又有刑二庭、审监庭在今年9月20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分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刑一庭审判员侯宝柱、刑三庭审判员王宏分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太原中院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609件,审 结11226件;其中,市中院受理4519件,审结4209件。深化打黑除恶、推进治爆辑枪、铲除“黄赌毒”的三大战役,市中院受理涉毒案件139件227人、审结130件193人,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发挥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依法审慎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以司法手段助力塑造山西美好形象。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继续重点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农资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特别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金融诈骗等犯罪。市中院受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共95件440人,受害人3万余人,涉案金额44亿余元。如山西慧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犯集资诈骗罪案,被告人达46人,涉案金额高达3亿余元,涉案受害群众1800余人。

  加大刑事审判领域的人权保护力度。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有机结合。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超期羁押就是侵犯人权”的意识,加强对法定审限内结案的要求和考核,杜绝了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坚持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的理念和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坚定政治意识,强化严谨作风,做好大要案的审判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加强党的领导,以庭审为中心,贯彻庭审实质化要求,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格有序开展大要案的诉讼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受到了上级党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远程视频的审判方式,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坚持推进庭审实质化,突出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上起关键性作用。今年6月至9月,最高法院在全国部分法院对“三项规程”开展试点,太原中院被确定为全国18个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全省唯一承担试点任务的中级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多错并举,勇于创新,落实改革原则和要求,一批案件运用“三项规程”审理。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做出积极尝试并取得明显成效,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省高院、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实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积极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办精品案、开精品庭、出精品文书”、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比等一系列旨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从严、从细、从实地办理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做到叙事清楚、说理充分。刑事审判庭均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和电子卷宗生成。

  坚持有错必纠,强化审监职能。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不枉不纵的原则,对刑事再审案件按照部分错部分纠、全部错全部纠、错多少纠多少的要求,及时纠正不当裁判。坚持在刑事再审工作中加大调解力度,对被害人众多、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关系特殊、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邀请与被告人、被害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参与调解,积极促成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

  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刑事审判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刑事审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越来越多,特别是基层法院,处在刑事审判的前沿,接触问题较多、案件情况也较为复杂。针对刑事审判的实际情况,本着“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审判工作”的思路,将调研工作纳入了业务目标考核的范围,出台了相应的考评办法。刑事审判庭定期召开相关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讨论会议”,提高整体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刑事案件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