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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晓东院长赴娄烦、阳曲就帮扶贫困村脱贫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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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广耀  发布时间:2017-09-02 16:33:49 打印 字号: | |
  8月30日和9月1日,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就深度扶贫工作分别赴娄烦县米峪镇柴厂村、阳曲县北小店乡海子湾村进行调研。

   调研中,侯院长分别与娄烦县米峪镇柴厂村、阳曲县北小店乡海子湾村两委代表、党员及贫困村民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法院扶贫工作的具体作法,询问了贫困村及村民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客观实际征求对法院在扶贫工作的要求,同时代表市中院党组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对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认真完成法院扶贫工作任务,想方设法打赢扶贫攻坚战。

  侯院长指出,娄烦、阳曲法院党组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当地党委确定的脱贫攻坚统领全局的工作思路,特别是娄烦法院2014年起帮扶庙湾乡圪塔上村91户231人全部脱贫的成功经验,值得市中院及其他基层法院借鉴和学习。

   侯院长指出,市中院帮扶阳曲县北小店乡海子湾村123户脱贫工作,已完成74户脱贫,仍有49户未脱贫。三年来,市中院派驻两批4名同志在该村帮扶党建和扶贫工作,先后直接投入扶贫农业生产资金60余万元,为该村建成6个蔬菜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投入10余万元帮扶建设党员之家、村民之家,为该村党员干部队伍和村民活动提供了健康向上的活动基地;投入10余万元,为贫困村民在传统节日送去米面油等生活慰问品,充分体现了市中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扶贫工作的要求,把党的关怀和温暖带给贫困村民的决心和行动。

   侯院长强调,全市法院做好扶贫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省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助推全市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工作提前圆满完成。要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地理特征和致贫原因,坚持当地党委领导,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和脱贫规划,依托扶贫村两委开展工作,坚持扶贫工作与审判工作密切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与农业部门、科技部门和有关部门联系,认真落实“一对一”等帮扶措施和计划,把身子沉到扶贫点,加强村委的党建工作,提高村党员发挥主动脱贫、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要根据法院审判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贫困群众诉讼服务的“绿色通道”,成立“巡回法庭”,推行流动式立案、家门口调解等便捷式服务体系,加强扶贫村镇乡的民间纠纷法治宣传,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要充分运用审判工作职能,发挥刑事审判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中打击、保护、防范作用;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导向和服务职能;发挥执行工作的调控、强制和保障职能,防止涉贫村民因诉返贫、因诉致贫现象发生。要加强中华传统和法治文化的教育宣传,开展勤劳致富、勤俭节约、摒弃陋习、反对迷信等移风易俗教育,积极组织和参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评活动,不断提高乡风文明建设,切实抢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道德阵地。 

    调研中,侯院长还听取了娄烦、阳曲法院今年以来的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太原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文华,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郭更生等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