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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家靠大家深入家庭 走出去请进来社区开庭
-----小店法院多元化家事纠纷审判机制探索纪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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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02 17:21:48 打印 字号: | |
  自2016年5月小店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历时一年多时间,该院对于家事纠纷审判在方式改革、制度配套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日前,该院通过对周老太状告子女赡养纠纷案件的审理,就是对家事纠纷多元化审判方式的有益探索。

  年逾七旬的周老太因病瘫痪在床两年,老伴已经去世多年,她一直由其次子照顾,这次是起诉她的长子不尽赡养义务。承办法官陈立民在接收案件之后,并没有直接运用开庭审理与简单判决结案的方式,而是与合议庭成员一道携带营养品前往周老太家中,坐在床边耐心听取周老太把亲生儿子告上法庭的原因和理由,详细了解了周老太的境况与真实想法。原来周老太与丈夫婚后育有两子一女,丈夫去世后,周老太太独自抚养子女长大,长子婚后不久,老太太就到次子处与次子共同生活,后因病瘫痪在床,长期由次子照顾,长子对其疏于关心很少照顾,故周老太状告其长子,一方面是为了让他承担赡养费,另一方面她希望长子能经常看望陪侍自己。

  为了更全面地掌握案件客观事实,陈法官又带领合议庭成员对周老太的长子进行了家访,认真听取周老太长子的诉说。按照这位长子的说法,他没有对周老太尽到赡养义务的理由,一是因为周老太生病之前偏心,一碗水没有端平,作为母亲很少关心他这位长子及家人;二是他本人也已患有多种疾病,无法外出工作,自己还要依靠妻子养活,经济上确实困难,无力承担母亲的生活与医疗等费用。

   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说与实际情况基础上,合议庭将周老太的长子传唤到了周老太的家中。周老太独居的卧室狭小拥挤,又因周老太长期卧病在床,室内空气污浊呛人,但审判人员毫不嫌弃,一起挤坐在周老太的床前让两个儿子也挤坐在母亲身旁,与社区干部一同积极劝解。经过一个上午的工作,周老太的长子总算勉强答应每月支付周老太1000元赡养费,并愿意多次探望照顾自己的母亲。

  合议庭本以为这个案件很快就能调解,圆满结案,但是在两个礼拜的考虑之后,周老太的长子对这个初步协议却予以反悔。程序进行到这里,庭前调解等于无功而返,审判人员只能放弃庭前调解工作,进而开庭审理,但开庭如何进行?如果依照常规在本院举行,那么老太太瘫痪在床,根本不可能参加诉讼,遇事也不好协商,经过与社区的沟通,合议庭决定在社区内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按时到庭,原告的兄妹也从北京赶来。社区干部全员旁听,并随时准备着配合合议庭做调解工作。庭审中,合议庭对于案件事实进行了详尽的调查。为了唤醒被告的孝心,审判长陈立民宣讲了“百善孝当先”、“ 羊羔跪乳,乌鸦反哺” 等传统美德与典故,并晓明了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合议庭成员刘建武讲述了陈毅元帅孝敬母亲的感人故事,最后还当庭播放了原告周老太一家人的合影电子相册,再现了周老太含辛茹苦抚养长子成人的艰难历程。为了达到满意的效果,合议庭与社区干部又分别展开了“面对面”和“背对背”的调解,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明确约定被告除每月付给周老太1000元外,每周定时探望。

  此案至此本应圆满了结,合议庭也以为终可大功告成,然而好事多磨,这位长子到了第二天竟再次反悔,拒绝领取调解书。面对此情此景,合议庭经过慎重研究,认为即使继续做被告工作使其勉强接受调解,此人也难以做到主动履行义务,遂决定终结调解程序,并于3日后在该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虽然周老太的赡养纠纷案最终未能够以调解方式结案,但这是该院实行家事审判改革之后,运用多元化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积极而有益的探索。通过对该案的审结,感到对于家事纠纷的审判,必须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即判,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运用多种方式,调动各方资源,通过积极努力,以达到最理想的审判效果。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