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为了更好地把握全会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内监督等重要内容,人民法院要以全会精神为统揽,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完成审判执行各项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今日本报开辟专栏,邀请大法官和知名专家学者就六中全会精神,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分层次、多角度进行深入解读。敬请关注。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辟了党的建设新格局和新境界。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对司法公正提出了更严标准,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实践证明,只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才能不断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必须紧跟时代、锐意进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在行动上坚决服从。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铁的纪律坚决落实,不讲条件、不搞变通,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特别是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自觉、主动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信仰,坚持政治原则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西方错误观点和各种不良倾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人民法官的优秀品质。要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自觉从党和国家大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角度执好法办好案。要全面完成审判执行各项任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正确适用法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担负起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光荣使命。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抓牢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根本。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自觉抓好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始终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力,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紧紧围绕工作中的困惑、业务上的难题,把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四个意识”贯彻到执法办案中,确保审判工作推进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加强人民法院党组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洁和制度建设,着力把党组班子建设成为讲政治、顾大局、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核心。坚决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在党组活动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杜绝“家长制”“一言堂”,坚决反对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等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抓好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部门“一把手”。注重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坚持长远眼光,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让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年轻干部逐渐成长起来,不断优化法院干部队伍结构。
抓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基础。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坚持“紧贴审判、融入审判、服务审判”,积极探索在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努力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新格局。加强基层党组织骨干队伍建设,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坚持“三会一课”,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健全党员干警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干警、困难帮扶、民主管理等制度,全方位关心关爱党员干警。注重挖掘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打造一批党建文化精品,树立标杆和样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切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必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铁规戒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司法腐败。
解决好主体责任缺失问题。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主体层次、责任内容、问责机制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考核规范、惩戒严厉的主体责任工作体系,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履行好院长职责,抓好执法办案、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又要履行好党组书记职责,抓好党建工作,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其他党组成员、院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分工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担当、敢管理,只要是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事,就狠抓落实、紧盯不放,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解决好监督责任缺位问题。“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紧紧围绕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积极支持和自觉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派驻监督和党委巡视组的巡视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作用。自觉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督意见,及时报备监督执纪情况,协同实践好“四种形态”。认真配合、全力保障党委巡视组工作,认真听取反馈意见,认真核实、严肃查处巡视组移交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突出内设监察机构的职能监督,配齐配强监察干部,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敢于监督、敢于碰硬,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解决好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法院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越是司法放权,越要严格管理。在审判业务部门增设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不断探索和创新司法责任制改革下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司法权规范运行。健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法院内部工作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登记制度,防范司法权力寻租风险。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继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要求,运用司法巡查、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等监督方式,将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着力发现违纪问题线索,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或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强化监督。坚持将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督促广大干警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树立“法官的良知是最好的法律”理念,坚持把“纪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突破”化为内心信念和自觉行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司法不廉,坚决清除人民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四、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执行工作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司法的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党中央权威。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义、第一责任,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重庆法院始终坚持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强改进审判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围绕需求导向,扎实开展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集中管理审判辅助事务,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拓展联动纠纷化解平台,全面解决全市法院“共性问题”和各法院“个性问题”,从根本上实现审判资源最优配置。围绕质效提升,持续强化审判管理,更加突出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平衡,更加突出院庭长实质管理作用,更加突出重点任务的落实,将院庭长管理的内容、方式、方法转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和类案、条线、质效的监管,落实“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要求,努力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部署推进的重大战略举措。重庆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形成正确的改革思想,清楚改革的“四梁八柱”,把握改革的任务目标,实现推动改革与执法办案舟楫相配。坚持正确“司法政绩观”,发扬和传承重庆法院长期实践积淀出的“规矩实在理性”“担当坚守创新”等优秀品质,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从严从优遴选员额法官,健全完善审判咨询服务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及时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确保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逐项落实到位。
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是人民法院不断努力的方向。重庆法院始终坚持“审判理念更加为民、审判程序更加便民、审判结果更加护民”的工作方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升级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中心,优化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便民系统,推广数字巡回审判包、审判车,打造“大服务、大平台、大辐射”的诉讼服务体系。深化司法公开,紧紧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为载体,以公众服务网、重庆法院APP、法院微博微信、院长电子邮箱等为依托,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司法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公平正义。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依托重庆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加强失信联合惩戒,规范涉诉资产处置,深化“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应用,“一网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努力把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