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裴毅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着一个法律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承诺。他不仅注重诉中调解,而且更加重视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他不因简单而漠然,也不会因为复杂而放手,总是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失考虑,想方设法解决矛盾,融情化解促进和谐,他依法调解,不偏不倚,尽量让当事人心服或满意。2013年累计结案183件,其中诉讼结案122件,诉讼结案率96.1%,诉前诉中累计调解117件,调撤率为64.5%;2014年累计结案173件,其中诉讼结案110件,诉讼结案率92%,诉前诉中累计调解115件,调撤率为66.5%;2015年累计结案201件,其中诉讼结案135件,诉讼结案率85%,诉前诉中累计调解124件,调撤率为61.7%。
作为一名审判员,裴毅超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案件质量是审判的生命,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对得起人民法官的称号。在案件中,他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机械的套用法律条文,而是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娴熟的审判技巧来真正化解矛盾。
在审理辖区内一对新婚夫妇离婚一案中,裴毅超在了解案情后发现,因为女方在怀孕后心情烦躁,认为丈夫对她关心不够,与丈夫争吵后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传唤其丈夫后,丈夫在赌气之下也同意与原告离婚。诉讼过程中裴毅超觉得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只是结婚时间尚短,处在婚姻的磨合阶段,发生家庭矛盾也只是一时赌气,于是,遂对两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开导工作,通过调解两人也渐渐冷静下来,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其实女方并不是真正的想与丈夫离婚,只是希望丈夫可以对他多点关心,丈夫也知道了自己平时疏忽了对妻子的关爱,表示以后要加倍关心妻子。随后女方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撤回了对丈夫的起诉。
近几年,万柏林区城中村拆迁改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裴毅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深入辖区下元村、南寒村、前北屯村等村进行诉前调解,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超前研究,将矛盾纠纷解决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