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老人,法官们大老远到家里开庭,还给免了诉讼费,真的太感谢了!”3月15日,吴某的女儿拉着宋法官感动地说。
吴某家住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东胜村,育有两女两子,今年七十多岁,老伴去世早,自己身体不好,需要常年吃药。老人的房屋、土地都留给了小儿子,但小儿子将这些东西变卖了。目前吴某生活在大女儿家。
今年年初,老人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赡养费。考虑到老人年迈体弱,居住地距离法院一百多公里,无法到庭参加诉讼,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上门开庭,同时免去了诉讼费。
开庭过程中,宋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找出症结所在,从法律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劝导,让孩子们认识到了赡养老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最后双方达成了赡养协议,解决了老人的赡养费问题,又消除了老人与子女、姐妹与兄弟之间的隔阂,让久违的亲情得以回归。
近年来,该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农猎民家中巡回办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受到群众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图①:法官驱车赴当事人家里。
图②:车辆开不进村道,法官徒步走到当事人家中。
图③: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