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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来了,心头的乌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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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 岩 本报通讯员 石志远 付 金 郭罡正 文/图  发布时间:2016-03-28 08:16:03 打印 字号: | |
  3月的清晨凉意还很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斋堂法庭的法官就已经走在办案的路上。斋堂法庭是北京市海拔最高、地理位置最西的人民法庭。辖区清水镇境内的灵山,海拔2303米,是北京市的最高峰。庭长张小波和法官高兵要去的齐家庄村,就是灵山脚下的一个村庄。

  今年2月,斋堂法庭受理了一起房屋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被告是叔嫂关系。未分家之前,原告和公婆住在一个院子里,其乐融融。原告丈夫去世后,和公婆在一起的日子也还安心和睦。但婆婆去世后,原告发现院里三间北房被小叔子用锁锁上了。

  “这房是婚前老人答应给俺的,然后我才同意跟你哥的。”

  “俺们家里有分家文书,文书里白纸黑字写着这三间房是哪个儿子抚养到老人去世,房子就归谁。”

  “老人跟我在一个院子里,当然是我伺候抚养的多!”

  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高兵决定把双方叫到设在村委会的巡回法官办公室继续做工作。

  来到办公室,高兵给双方一人端了一杯茶:“咱们都是一家人,分家不分心,分房不分情。法律上讲房子是老人的遗产,有遗嘱要按照老人的遗嘱分配房子,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听到法官一席话,双方争议的纠纷一下子明朗了许多。原告对张小波说:“法官这一来,我心里也踏实多了,这事再也不是弄不清楚的事了!”

  图①:原告说身后的六间房子是婚前老人答应给的。张小波耐心地为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图②:听取了双方意见后,法官在巡回法官办公室耐心地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图③:做完调解工作,法官助理小石送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