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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应当“严以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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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志勇  发布时间:2016-03-23 11:39:23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三严三实”,体现的是作风,彰显的是境界,是检验党性原则的一把尺子,又是立身做人的一面镜子。笔者认为,“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当下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实现“为民公正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人之道。自己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一把手”,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和使命。司法裁判权事关重大,它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此,自己要牢树“严以用权”的意识,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以修身,为人民正确执好司法权
      审判工作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决定着社会成员诉争矛盾的命运,释放着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巨大能量。而司法公正是一个个案件通过法官的裁判活动获得社会公众内心的确信和评价而积累的结果,个案的公正构成整个司法的公正。如今,在社会矛盾多发,情况复杂,诱惑多多,挑战严峻的极端环境下,能不能腰杆硬、站得直为人民执好司法裁判权,完全依赖和决定于法官的个人修养,即看有没有公正司法的内心定力,有没有不畏权势和抵御金钱、美色诱惑的免疫力,有没有不屈不挠、刚正不阿、捍卫公平正义的能力。这些都是对法院领导严以修身的考验。通过修身,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忠实履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如果修身不足,就难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就难以为党和人民用好司法权,也就难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我们受命于人民,受党和人民委托执行司法权力。司法权力是公器,只能公用,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办私事、谋私利。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守住不以权谋私的底线。
      二、心怀敬畏,认真对待手中的司法权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对法院领导来说,只有心中常怀一个“畏”字,畏权力、畏法纪、畏群众,才能常思贪欲之害,时刻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严以律己,执法如山,清廉如水;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因此,在审判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审判权力,认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恪守为民,按规则制度用好司法权
      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做到民有所呼,我们必有所应,情系百姓,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应自觉做到“三为民”:要情为民所系。切实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真正把群众的诉讼官司装在心里,把审判执行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权为民所用。拥有审判权,就要以民为本、恪尽职守,奉公而使、为民而用,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掌权必须为民的观念,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执法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要利为民所谋。从本职工作出发,为群众脚踏实地办实事,千方百计办好事,尽力而为解难事,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此,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同时,要把对法律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结合起来,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不搞脱离实际的坐堂问案,不搞虚报浮夸的审判质效指标,多做夯基础、利长远、惠群众的实事,为人民依法依规用好司法裁判权。
      四、清正廉洁,不偏又不倚慎用司法权
     “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短”,一些人请客吃饭、送钱送物,而后就会提出一些不情之请。法院领导干部是运用司法裁判权的带头执行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如果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可能被金钱所惑、美色所诱、名利所累,甚至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这样,公平公正的司法权自然会大打折扣,不仅无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其后果必然是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此,运用司法权必须做到“三个对得起”:一是对得起党的培养。自己能够有今天,都是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一步一个脚印成长起来,走入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行列不容易,要加倍努力工作,为当事人依法、依理审理每一件案件,力争办成“铁案”,让党和人民放心。二是对得起家庭。每个人大都是上有老,下有小,不要为了私利,丧失了自己宝贵年华,最后搞得父母伤心、自己痛心、儿女担心,全家不得安宁。三要对得起良心。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党和人民给的,要为党和人民办事,要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水准,明辨是非,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不管什么糖衣炮弹都击不倒,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把形象当做生命,知荣辱、正言行,率先垂范,努力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拥护的人、同事部下敬佩信服的人、家属子女引以为荣的人、回顾人生问心无愧的人,以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党的事业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严以用权,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并在勇于担当中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为此,法院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更加珍视手中的权力,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真正用好手中权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用权力造福人民。

来源:阳曲县法院
责任编辑:田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