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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名单彰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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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大军 杜天亮  发布时间:2014-11-21 08:41:27 打印 字号: | |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能及时将当事人胜诉的权利兑现,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而且还能大大节约司法资源,减轻法院工作负担,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尖草坪区法院执行庭赵庭长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在向我们说到。
近日,尖草坪区法院抓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利时机,使被执行人赵某主动交清了欠款,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2007年7月10日,李某与赵某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之后不久,李某便向赵某供货螺纹钢、圆钢40.274吨,货款合计19.21万元,赵某收货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到2009年3月30日,赵某给李某打了欠款欠条并答应付款,但之后赵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2011年2月,李某在万般无奈之下将赵某起诉到尖草坪区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赵某答应支付李某货款及违约金5万元,随即该院给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赵某分文未付,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赵某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经查赵某在房管局、运管所、各大商业银行均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搁置无法执行。直到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出台后,执行法官经多方努力,找到被执行人赵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如不及时履行,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实行信用惩戒,届时将会得不偿失。被执行人仍不以为然、不听执行法官劝告。该院于2013年11月8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事后,被执行人赵某发现自己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其生活、出行带来诸多不便,迫于此原因赵某主动将所欠款项全部付清,一起时隔近3年的案子就此实现了案结事了。

来源:山西市场导报
责任编辑:章大军 杜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