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4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审理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诉、抗诉案件,审理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专项经费、办公现化代等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和执行死刑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人民法院工作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推动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平安太原、法治太原建设,实现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院属事业单位组成。
2014年纳入市级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风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 |
太原市法官培训中心 |
3 |
太原市法庭科学研究中心 |
第二部分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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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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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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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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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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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小计) |
7,848.36 |
公共安全支出 |
7,28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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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2,459.09 |
法院 |
7,28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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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5,389.2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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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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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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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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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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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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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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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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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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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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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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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7,848.36 |
支出合计 |
7,84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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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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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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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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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公共安全支出 |
7,287.35 |
2,805.45 |
4,48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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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7,287.35 |
2,805.45 |
4,48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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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45.48 |
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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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5.48 |
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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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5.53 |
1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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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
109.23 |
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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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6.30 |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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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848.36 |
3,366.46 |
4,48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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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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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金 额 |
合计 |
290.3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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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2.20 |
3、公务用车费 |
278.1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78.1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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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784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59.09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7848.3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287.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66.4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等;项目支出4,481.90万元,包括案件审判费用、案件执行费用、“两庭”建设资金、涉法涉诉专项资金、基层法院补助资金、刑场运行费用等。
(三)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加,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204类05款支出7287.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事业运行、其他法院支出。
2.208类05款支出445.48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3.210类05款115.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01类07款6.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