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作风、提升质量、确保安全,日前,太原市法院出台司法警察队伍安全管理“四个十”新举措,以确保日常司法警务工作顺利进行。
“四个十”新举措,即切实增强“十个严防”的意识、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的要求、努力实现“十个坚持”、“十个确保”的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切实增强“十个严防”的意识:
(一)严防人犯脱逃,自伤、自杀,袭击执勤人员;
(二)严防提押过程中围堵囚车和劫持人犯;
(三)严防上访人员聚众闹事、以及个别新闻媒体的炒作;
(四)严防上访人员自焚、自残、自杀有及爆炸等破坏活动;
(五)严防上访人员袭击、殴打执勤人员;
(六)严防外来人员未经登记、安检进入办公区;
(七)严防外来人员(上访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刀具、化学等药品等危险品进入办公区;
(八)严防庭审时,旁听人员扰乱庭审秩序;
(九)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十)严防枪支、弹药损坏、丢失、被盗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的要求
(一)严禁执勤人员庭审时着装不整、警姿不端、随意走动、擅离职守;
(二)严禁押解人员私自擅离犯罪嫌疑人、精力不集中、警惕性不高、防范意识不强;
(三)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吸烟、闲谈、警容不整、大吵大闹;
(四)严禁在工作日、特别是中午、值班期间喝酒,坚决杜绝酒后执行公务;
(五)严禁上班时迟到、早退、乱窜办公室、打牌、打麻将;
(六)严禁押解人员不按规定落实“一令、二警、三套、四严”制度,尤其是“三件套”必须落实;
(七)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私自动用警戒具和非杀伤性武器;
(九)严禁擅自动用武器装备。
(十)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发生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过问他人办理案件及打骂、体罚人犯及上访人员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
三,努力实现:“十个坚持”、“十个确保”的目标:
(一)坚持依法、文明、规范执勤,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违禁现象;
(二)坚持高度警惕,确保不发生犯罪嫌疑人逃脱、自杀、袭警等事件;
(三)坚持文明行使,确保囚车押解途中不发生事故;
(四)坚持依法、文明、规范疏导来访人员,确保不发生上访人员在办公楼前聚众闹事、打砸、自杀、自焚、自残、袭警事件;
(五)坚持外来人员预约制,确保外来人员按规定验证、登记、安检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六)坚持严格落实司法警察工作制度,确保办公秩序正规化、规范化;
(七)坚持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不断树立法警良好形象;
(八)坚持严格训练,确保警务人员和安保人员岗前进行集中培训,每年定期轮训、每半年一考核、每季度一会操、每周定期组织常态化训练机制落到实处;
(九)坚持落实支部各项制度,确保人员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日常管理、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工作到位;
(十)坚持严于律己,确保所属人员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不违规执法,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办事,不越道德底线、不触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