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迎泽区法院东太堡法庭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作为一个丧夫、生活困难的女性能尽己所能偿还丈夫生前所欠债务,原告则念及往日情谊主动放弃利息。
王某与李某结婚不到五年,育有一子不满2岁。在2012年,夫妇俩因共同买房向朋友兼同事的张某借款2万元。2013年初,年仅30岁的李某突发疾病身亡。张某帮助料理了后事,但在还款的问题上,王某与张某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将王某及李某的其他合法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所借本金和利息。
被告王某向法庭反映:其夫去世后自己要独自抚养幼子,生活艰难,希望法庭作调解工作。之后,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原告了解被告的困境。原告念及与李某生前的友情及被告的现状,自愿放弃了利息的诉请。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由王某分期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