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为保证全年审判工作的顺利完成,万柏林法院专门召开了审判进度汇报督办会,研究制定了五项措施提高案件结案率。
一是成立三个小组,全面梳理未结案件。该院以院党组成员的分管庭室为划分标准,成立了由分管院领导、庭室长、具体承办人共同组成的刑事、民事、执行疑难案件研判组,要求上述三个组将所分管庭室的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制定结案计划,尤其是对久拖不决的案件要“下狠手”“出硬招”。
二是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实行三步走。首先由院立案庭每周对审限届满三分之二还未审执结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的承办庭室发出催办通知书,催促案件承办人和承办庭室尽快结案。其次,对发出催办通知书10日后还未结的案件发出督办通知书,限期结案,并将督办通知上报案件的分管领导、院长。如距审限20日还未审结的案件,立庭室报监察室,由监察室通知案件承办人向审委会汇报案情,说明未结理由。全院通过上述流程管理对全院案件的审理进行提速。
三是进一步强化月评会作用,实行未结案件实名通报。在每月月末召开的全院月评大会上,由院领导对每一位审判员的结案数、未结数进行通报,点评,对能结案而未结案较多的承办法官会后进行约谈,查明未结原因,做好结案计划,承办法官认为按期不能审结的,要提交庭务会研究,庭务会也认为不能按期审结的,要提交审委会研究。确保审判任务的完成。
四是全力结案与正常立案相结合。院党组多次强调,不能因为年底全力结案而不正常立案,要在工作量大、任务重的情况下,做到旧案与新案的合理安排,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五是加强调研督办,提高结案水平。要求分管领导深入各业务庭,加强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现场指导工作,对未结案件要及时督办,帮助结案,同时要加强案件质量的监督,防止为提高结案率,形成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