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骗局如今已不是新鲜事,可还是有人会对刚刚认识的网友深信不疑。这不,巧舌如簧的闫某就在网上虚构各种身份,共诈骗6名受害人12万余元。近日,被告人闫某因诈骗罪被太原市晋源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
男子闫某模样长得不错,嘴巴很甜,可文化程度不高,只念到初中毕业,而且没有工作。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喜欢上网的闫某在网上摇身一变成为成功人士,周旋在不同的女孩中间。渐渐地,闫某开始利用这些虚构的身份骗钱。2011年7月,闫某在网上认识了女子崔某,随后开始同居。当时,闫某自称姓杜,是社会科学院的工作人员。在接下来的共同生活中,闫某开始以承包工程需要用钱、哥嫂过年没钱、办理环评报告等理由,骗取崔某及其家人8.57万元。2012年3月,闫某又“变成”了从事销售保温材料的李某,通过微信聊天开始与女子卢某交往,并以修车、家里有事等理由,骗取卢某1万余元。除此之外,闫某还分别虚构了公安局中队长杨某、交警队李某的身份,与女子王某、王某某交往,骗取钱财。
据闫某交代,一年多的时间内,他用虚构的身份共诈骗4名女子、两名男子12万余元,赃款已经全部挥霍,最终闫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采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利用与他人处对象或交朋友的手段,取得各受害人信任。进而在交往、接触过程中,虚构事实和理由,骗取6名受害人12万余元,数额巨大,并将款项挥霍,其行为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