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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继承案 村民来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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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君  发布时间:2013-11-13 11:01:10 打印 字号: | |

   父母去世后,为了分割自家宅基地上的房产,姐姐将弟弟告上法庭。11月8日上午,晋源区法院晋阳法庭在木厂头社区公开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吸引了上百名村民旁听。
    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木厂头社区办公室变成了临时法庭,由于屋内只能容纳20多人旁听,法庭又专门连接了麦克风,通过音箱“同声直播”。原被告是一对相差二十多岁的姐弟。原告姐姐王某诉称,自己12岁时养父王某去世,养母改嫁,她跟随养母、继父一起来到木厂头村生活,后来跟丈夫到大同生活。1991年,养母和继父收养了弟弟潘某,当时家里只有两间房屋。后来,继父和潘某都在院里加盖了房子,如今养母与继父都已去世,她认为自己享有继承母亲名下房产的权利。
    被告弟弟潘某辩称,姐姐王某诉称的母亲名下的房子因城中村改造早已不存在,现在的房子是他在亲戚和邻居帮助下另盖的。而且,王某离家多年,没有赡养母亲,仅在2008年接母亲到大同住了十几天,他还给了王某7000元生活费,王某不应该享有继承权。庭审过程中,原被告的证人先后出庭作证,庭审一直从上午9时30分进行到中午12时,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法庭宣布择日进行调解。
    法官介绍,不少城中村如今都面临拆迁,随之产生的分家产、继承等纠纷越来越多,此案既有典型性又有代表性,所以选择在社区审案,以通过真实案例引导村民学法。

来源:太原晚报
责任编辑:赵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