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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帮17名农民讨回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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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王君通讯员金有成  发布时间:2013-11-13 10:57:35 打印 字号: | |

    阳曲县北小店乡农民杨某承包工程后,雇用当地农民拉运材料、做劳务,但事后却为逃避支付劳务报酬玩起“失踪”。近日,经阳曲县法院法官调解,杨某与17名农民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012年7月至10月间,杨某承包了阳曲县大盂镇大泉沟村新建戏台和街道硬化工程,并雇用当地人和车提供劳力、拉运材料。工程完工后,杨某结算运费和劳务费,共欠17名农民21.5万元,当时分别写有字据,杨某承诺2012年年底结清。事后,杨某玩起“失踪”,17名农民无奈之下于10月30日将杨某告上法庭。
    立案第二天,办案法官便着手寻找杨某、送达起诉文书。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法官传唤杨某到庭,杨某承认欠钱,并同意接受调解。法官将双方领到法院的“温馨调解室”,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做思想工作后,双方同意接受调解,并当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分期付清17名原告21.5万元,法官当庭制作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来源:太原晚报
责任编辑:赵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