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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法院“升级版”立案信访窗口更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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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1-04 09:41:27 打印 字号: | |

“率先转变作风,争创一流窗口”活动开展以来,杏花岭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服务措施,推进“案结事了”和诉讼矛盾源头化解工作,立案信访窗口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今年夏天,太原市府东、府西街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将拆除法院办公大楼入口的全部楼梯,立案大厅面临着立案窗口缩减、安检设备无处安置,影响群众立案和诉讼的窘境。面对这一现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创建工作和改造工程同步推进,提出“积极配合城市道路改造,内部挖潜,因地制宜,全力打造升级版立案信访窗口”的建设思路,下决心对立案信访窗口进行改造。改造后的立案信访大厅不仅立案窗口没有减少,而且总体布局更加合理,设施齐备,标示明确,功能齐全,环境舒适,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拓展综合服务功能
    杏花岭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依托“五个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窗口的综合服务功能。立案区、信访区、办公区和审判区实现“四区分离”,均有独立的办公区域,立案信访窗口采用窗口式、开放式办公模式,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感,运行以来各区域工作井然有序,配合默契。
    值班院领导、值班长、窗口工作人员、坚持挂牌上岗制度,立案信访窗口安装并使用“群众满意度评价器”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8月份,评价器使用300余次,未接到过群众不满意投诉。
    接待区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立案条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开庭公告等制度和相关规定;在大厅显著位置公布服务承诺、立案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法官个人的相关信息,使群众一目了然。
    向社会公开公布法院的短信服务号码、电话咨询号码和电话投诉号码,从8月开通短信服务平台至今,已发送短信270余条,不少当事人在回复短信时说道:“这种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做法真是太好了。”
加强窗口服务质量
    立案信访窗口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不仅对窗口工作人员,也对所有对外为群众及涉诉当事人提供服务的干警提出了“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工作要求。
    窗口队伍实现“老中青”互补。在立案信访窗口队伍建设方面,该院专门为立案窗口配备了具有丰富基层和群众工作经验的庭长、副庭长和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选用形象好、态度好的2名书记员与择优聘用的3名速录员一起,专门负责立案接待服务。在信访接待中,聘用矛盾化解能力强,工作耐心细致的退休法官从事信访接待工作,通过“传帮带”,实现“老中青”的工作优势互补。同时,在着装、仪表、文明用语、作风纪律等方面制定了更为详细、操作性强的规范。坚持开展立案信访窗口“班前例会”和延时工作制度,对上一个工作日未解决的遗留工作要有交代与安排,对当日工作进行提前分析与部署;窗口人员人手一份“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要求做到熟记熟用。
    同时,窗口接待实现了“一站式”服务,改变立案窗口原有的单一立案功能,强化综合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材料收转、查询咨询、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建立预约立案、文明接待等多项制度,群众通过电话、短信服务平台预约立案的,坚持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办理好立案手续;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行动不便的群众提出申请的,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同时,立案窗口向社会作出“一次性”告知承诺,立案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的当场办理立案手续;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指导群众完备立案手续,保证第二次立案时顺利办结;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归人民法院管辖的,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
    该院还对弱势群体实现“零障碍”维权,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先后开辟了民生案件、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等无障碍窗口,实现弱势群体维权“零障碍”,对民生案件加盖“涉民生案件专用章”,实行“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并确保案件在1个工作日内转入审判庭。同时,对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截止今年九月,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缓交诉讼费110351元。
在提升效果上做文章
    杏花岭区法院推行网络随机分案制度,避免人情案、关系案;建立“三位一体”的网络案件报结机制,确保报结案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开展“超审限预警”和“临审限督办”,使近年来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始终保持100%,无一违法超审限案件。同时,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在立案过程中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保证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占到全院受理案件总数的70%以上,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时直接减半收取诉讼费,减少当事人结案后往返于法院办理退费手续的麻烦。

 

来源:山西市场导报
责任编辑:赵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