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有限的司法资源和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杏花岭区法院转变司法理念,整合资源,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六进入”、“法官驻村、驻社区”和“巡回审判”等活动,延伸法律服务职能,并将各项活动与诉调对接工作结合,就地化解矛盾,使小矛盾“不出村、不出社区”,大矛盾通过做工作不激化,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效果初显。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近日,该院与司法局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就如何更好、深入地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发挥诉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交流和座谈。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施裕清主持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有录、院长张建农、司法局局长李步云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座谈会上,杏花岭区法院胜利桥法庭副庭长李芳和小返乡司法所所长程海梅分别就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经验和技巧作了介绍。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程有录对此次座谈会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诉讼与非诉讼调解是化解矛盾的两个方面,“诉调对接”就是综合运用情与法,调动各方力量化解社会矛盾。他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作用。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率先转变作风,争创一流窗口”和“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活动,杏花岭区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近日,院审委会又讨论通过了《关于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有关规定》,这是在制度和程序上对“诉调对接”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