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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一线把好廉政关
——记“全国法院优秀廉政监察员”景铜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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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8-12 16:38:58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行百里者半九十’,我深知廉政监察是一项需长期坚持且十分艰巨的工作,需要不断加强相关学习和实践。在审判一线,更需要不断总结创新,把好廉政关,探索出长效的风险防控机制,从而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作为全国法院优秀廉政监察员景铜柱深有感触地说。就是这样,景铜柱带着对工作的认真与热情,多年来一直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奋发进取,在案件审判、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和法学研究工作中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立足本职岗位推进审判创新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景铜柱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先后主审了我省首例植物新品种案、我省最大的军民分立企业——山西兴安集团公司破产案,我市首例商贸企业——太原纺织品批发公司破产案,以及备受关注的以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为原型的《西沟故事》著作权纠纷案、我市首例司法确认驰名商标案等新类型案件。
    在破产案件审判中,他充分注意保护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因案而异,创新办案程序,在审理的太原纺织品批发公司破产案中,他打破常规,结合法律和商贸企业的特点,总结提出了先受理,后审查,对资产提前审计和评估,确定资产资不抵债后,再行宣告破产还债的“五步法”,为深化政法系统“推进国企破产案”创新课题提供了典型范例。涉诉破产企业职工无一人因安置问题上访告状。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他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调解之路,强化庭前释法和庭中、庭后调解工作,灵活运用“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做调解工作,所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2013年所带领的合议庭两名法官均被评为优秀法官和调解能手。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格履行职责勤于法学研究2010年初,景铜柱担任民四庭廉政监察员。他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引导和督促全庭同志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审判中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他严格落实省高院“利剑工程”,坚持不懈地进行风险排查和评估,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所在庭室至今无一人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他也成了大家学习的榜样。根据组织安排,他协助调查太原市某木制品有限公司、山西某县煤业有限公司等十案涉嫌违纪案件,对违纪干警进行了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2012年,他所在的党支部被评为“市中院优秀党支部”。
    在认真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景铜柱还致力于审判实践和法学研究相结合,先后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章)30余篇,文章涉及职工劳保权利、农业科技投资立法、国有土地出让法律问题、信息产业立法、知识产权实践研究、破产案件审理及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2011年,他撰写的知识产权案例分析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辑的《人民法院案例选》2011年第3辑。

来源:太原日报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