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法院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工作成效是否得到充分凸显,都必须放在服务大局中去检验,由服务大局的效果来评价。我市正致力于率先转型跨越发展和一流省会城市建设,全市法院将如何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发挥重要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市中院院长冯少勇就此接受了太原日报记者的专访。他强调,市中院将紧扣服务省城经济建设大局,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法院工作价值,在服务大局中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让案件审理充分体现公平正义。
冯少勇表示,公平正义既是中国梦的重要特征和内容,又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和保障。市法院将紧紧围绕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保障四大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合理把握司法尺度,切实服务和有效保障,依法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无愧时代和人民的重托。
公平正义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人民群众通过个案的公正处理获得的切实而深刻的感受。司法公正也不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是在一起起具体的案件中体现出来、累积起来的,没有个案的公正就没有司法公正,就没有公平正义。那么如何做到让案件审理充分体现公平正义,概括地说,全市法院要围绕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握审判执行“一个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和维护稳定“两项重点”,强化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和物质建设“三项保障”,狠抓司法观念、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工作方式“四个转变”,完成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和涉诉信访“五类指标”,突出基层建设、综合管理、质效考核、舆论引导、综合协调、安全防范“六项工作”。
服务省城经济建设,对于全市法院来说,一是牢牢把握审判执行这一中心,做服务大局的捍卫者。认清司法环境、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法治建设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新期待,紧跟形势任务的需要,按照最高法院的“六个牢牢把握”,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在市委的领导下,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抓班子,带队伍,提升能力,推动改革,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不断推出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努力使司法成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问题,为依法调节全市的经济关系保好驾、护好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始终坚持“两个重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置身于全市大局之中,明确工作重点、时限,分解责任,狠抓落实。紧紧把握“坚守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两个重点,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障综改试验区建设”和“司法为民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两项活动,履行司法职责,维护社会稳定。要认真分析形势,善于“底线思维”,研判潜在的矛盾纠纷,制定、落实预案,用法律的思维和手段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统一立案标准、裁判尺度、执行措施,审慎审理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坑害外来投资商等重点领域的每一起民生案件,积极推进平安太原、法治太原、信用太原建设。
三是转变司法观念,完成审判任务。正确分析和把握法院面临的严峻形势,转变司法观念,用法治的思维看待和处理问题,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对标刑事审判工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挽救为主,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打造少年法庭“创新品牌”,扩大刑事案件调解的范围。(二)对标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妥善审理涉农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注意研判小额诉讼的案件范围、审判模式、审判监督等内容。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试点工作。(三)推动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参与政府部门法治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探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理,推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指挥中心,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最后,冯少勇概括谈到,全市法院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严格审判程序、规范司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广大法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法规的水平,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加深对社情民情的了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既善于从法律视角依法办事,又善于从社会视角处理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