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23日,太原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充分讨论和努力解决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吉瑞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庭保总结部署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宣读了《关于第三届民商事裁判文书评比情况的通报》;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有会就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具体法律问题提出了讨论汇总意见;院长助理张拖有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法院民商事裁判文书评比获奖个人的决定》。会议还为获奖人员进行了颁奖。
冯少勇在讲话中指出,省高院吉瑞田庭长对两级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全市做好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随后,冯少勇强调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审判质效工作月评会制度。依据省法院确定的21项指标,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为抓手,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大力推进审判质量效率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审判质量效率工作,由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分析汇报,中院各庭长分析汇报并通报情况,分管副院长对分管的全市情况进行点评,最后由院长进行总评。二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增强更好社会效果。要站在服务大局和构建和谐的高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拓宽救助途径和方法,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公正,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感受到司法作风的转变。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裁判文书。要高度重视、全面提升,切实做到行文规范、文字流畅、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说理充分透彻、适用法律正确,让省会中院法官的高素质通过裁判文书得到全面体现。四是认真及时学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要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培训,讲求实效,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五是加强信访工作。要从案件源头抓起,大力提高案件质量,继续采取院长“逢五”接待、法官判后答疑制度等有效措施,在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答疑解惑、解决问题,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工作。
张庭保副院长总结2011年的工作时指出,全市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全年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14375件,审结13129件,调解撤诉结案4762件,调撤率达36.27%。同时,他提出了2012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总体安排,要求从七个方面具体抓落实。一是认清形势,服务大局,稳中求进。要站在关注民生、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高度,更好地维护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二是大力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公平正义的民商事审判法官队伍。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造就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三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形成承办法官、庭长、院长调解的主体层级,调动法院内外一切有利于调解的力量形成调解合力,使全市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有新的提高。四要妥善审理好涉及民生的案件。妥善审理涉农、民间借贷和企业间融资案件,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五是加大调研力度。充分利用《山西审判》、《太原审判》、《太原法院文化周刊》等媒介,多刊发一些案例分析、相关法律的思考等调研文章,每个基层法院每年至少要有5篇、中院各庭至少要有2篇有一定水准的调研文章。六是积极开展“对标”活动,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从今年3月份起,各法院、市中院各业务部门都要做好月评例会工作,对各法院各部门的审结案件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力争使今年的民商事案件质效考核有新突破。七是统一裁判标准,增强沟通协调。增强上下级法院间的沟通和协调,对于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的案件,尤其是对系列案件、典型案件、同一类型的案件,要统一裁判标准。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具有典型性、普遍性以及一些疑难复杂或者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发布一些案例进行统一。八是进一步提高民商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民商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树立强烈的文书质量意识,努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切实把每一份文书都制作得规范、漂亮、有说服力。
会议还邀请省国土厅政法处、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局土地利用处和法规处负责人参加了涉及有关土地承包及其经营权流转、房屋买卖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与会人员还分组针对性地讨论了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方面已经达成共识。
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各法庭庭长,市中院各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以上人员和立案庭、审监庭、宣教处、法官处、研究室、新闻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