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化解官民矛盾 依法助推和谐社会
近日从省高院获悉,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622件,结案1553件,结案率95.7%;二审案件634件,审结590件,结案率93.1%;再审案件30件,结案24件,结案率80%。较高的结案率离不开全省行政审判庭积极拓宽行政审判职能,完善案件终结机制,注重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的积极努力。
去年5月,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行政审判质量提高一大步,把每一个行政案都办成精品案。主要采取加强审判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案件管理制度、办案流程,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积极参加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加强优秀案例采编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同时,以调查研究为着力点,全面提升行政审判理论水平。省高院行政庭参与了省委政法委确定的社会管理创新课题调研,与省国土厅、住建厅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及防范化解对策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多篇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
在此基础上,以良性互动为突破点,切实加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省高院行政庭出台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至2010年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就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并与省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行政执法过程出现的问题,对行政执法中可能引发的行政诉讼情况进行交流,发送司法建议。为推动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省高院行政庭还起草了《山西省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讨论稿),送交省政府法制办进行讨论,并与省人大法工委沟通协调,力争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