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访多年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甲某领到了迎泽区人民政府救助的10万元救助款,并激动地说:感谢政府和法院如此关心上访群众,以后要回归正常生活,息诉罢访。
原告甲某患有某种慢性病并常年服药,唯一的儿子是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2004年12月,甲某将10万元积蓄借给被告乙某等四人,因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08年8月,迎泽区人民法院判决乙某等人承担还款责任。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告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同时,加之自己的实际情况,原告甲某被迫走上了上访之路。
为帮助甲某度过难关,化解其多年的心结,迎泽区人民法院党组专门成立专案组,一方面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去向及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将案件及时向迎泽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汇报,申请救助资金对甲某进行救助,争取支持。区委、区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以服务民生,化解民忧为出发点,积极筹措资金,于今年10月将救助款下发至迎泽区人民法院。11月4日,该院将10万元救助款发放到甲某手中。
该起上访案件通过救助形式得以结案,化解了信访人多年积怨,不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彰显了党委、政府以人为本的优良工作作风,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