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清理未结执行案件的精神,近日,迎泽法院结合实际,安排部署“百日执行”专项活动。
为搞好此次活动,该院成立了由赵晋虎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合理调配执行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人员、车辆、经费向专项活动倾斜,全力保障活动顺利进行。对列入集中专项活动的重点案件,在摸清底数、登记造册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五定”原则,即定包案领导、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明确活动的起止时间,按准备、部署、实施三个阶段进行。活动伊始,该院就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作了专题汇报,取得支持。建立向领导组周报告制度,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监督、参与执行工作。
此次“百日执行”专项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摸底清理,对2011年6月以前尚未执结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特困群体、涉执信访等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和纸质台帐、分别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重点执行。
在此次执行活动中,该院根据案件性质,先易后难,特案特办,系列案件集中统一处理的原则,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讲究工作策略和工作方法,充分考虑执行的时机、地点、对象,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和解和对债务人法律教育工作的力度,敦促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大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好涉及地方利益的案件;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用足、用准、用好法律,及时、有效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媒体曝光、限制消费、查封、扣押、搜查、拘留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曝光一批、拘留一批、执结一批,达到震慑和警示教育的目的,保障专项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