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阳曲法院从“四化”入手规范案件评查
分享到:
作者:金有成  发布时间:2011-11-25 09:01:49 打印 字号: | |

      切实提升案件质量,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阳曲法院从落实“四化”入手,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地深化了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所办案件成为和谐案、精品案、铁案。
一是案件评查制度化。组织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全院案件评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从案件评查的步骤及原则、案卷标准至质量的奖励与惩罚较详细地进行了可操作性的规定,特别是对各类案件从程序、实体、诉讼文书、卷宗材料及装订四个部分分别制定了评查项目及子项目的扣分、得分情况。
二是评查方式固定化。健全案件以各业务庭进行自查、案件评查办(审监庭)组织评查、审委会不定期抽查为主导的三级评查工作机制,对案件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评查。评查案件结果以表格式记载案号、当事人、主办人、案件质量等次、评查结论及评查人员签名等方面的内容,实现院有总册,庭有分册。
三是评查监控常态化。评查案件实行一月一评查,评查结果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制度,及时归类查摆发现的相关问题。对共性问题,统一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个性问题,反馈给案件承办人限期改正补正。
四是评查考核配套化。建立科学的案件评查工作考核奖惩机制,遵循分级与分类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质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业务庭部门和个人案件总体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按照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的要求建立案件执法评查档案,作为干警业绩考核、职级晋升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依据。

责任编辑:赵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