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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推进司法公正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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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大军  发布时间:2011-09-16 09:01:00 打印 字号: | |

【编前话】:“群众观点大讨论”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而部署的一项重要活动。7月初,省高院对如何搞好此项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太原中院接到通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通知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要求全市法院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讨论,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并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就“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院审判业务部门副职以上人员都要写出经验体会文章。我们将陆续以专版形式,按照报送的先后顺序,刊登各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情况并摘登相关经验体会文章。

 

市中院党组成员将在9月份到各基层人民法院就活动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和验收。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树立群众观念 坚持司法为民

 

 

 

迎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晋虎

 

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是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并组织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讨论,坚持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牢固树立“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正确理念,确保“人人参与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学习中,我深深体会到,“群众观点大讨论”的落脚点就是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司法为民必须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要实行立案、收费、排期、送达、保全“一站式”服务,建立快速、便捷的立案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把纠纷解决在案外,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要进一步加大对特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做到从源头上落实好司法为民的要求,不让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

 

二、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司法为民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以公正执法为基础,在办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善于沟通、相互理解,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要带着感情去办案,消化旧矛盾、避免新矛盾。要坚持将调解优先原则贯彻到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在案结事了上做文章,在息诉罢访上下功夫,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注重强化调解效果,使法院调解灵活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不断完善大调解机制网络,增强纠纷多元化解决的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之中。

 

三、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司法为民必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量。要自觉遵守司法礼仪,做到“五要四不要”:接待要热心,倾听要耐心,看材料要细心,解决问题要真心,办事要诚心,不冷言冷语,不摆架子,不推诿,不拖延。

 

四、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司法为民必须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努力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了解社情民意,构建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网络,畅通当事人上访渠道。要坚持集中排查化解重点信访工作与处理群众日常来信来访相结合,健全信访问责制;坚持信访联动机制,将涉诉信访纳入社会“大信访”格局,及时向党委、人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共同化解信访矛盾。要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办案质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建立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倒查机制,对办理审判、执行和信访案件的庭室和个人,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审判职责、审判管理职责和信访工作职责,引起当事人信访,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确有过错的,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五、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司法为民必须大力倡导廉洁司法。要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洁意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把制度促廉、活动促廉、警示促廉、节日促廉落到实处;在教育内容上,除了进行党风廉政基础性教育外,突出开展法官纪律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不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和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防范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在教育方式上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并重,通过经常性的敲警钟、亮红灯,使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促进司法公正。

 

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开展期间,全市党政机关又开展了向张世平同志学习的活动,张世平同志所说的“谁把群众的事放在心里,群众就把谁放在心里;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众对我们的感情就有多深”这句话,正是“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要求法院干警做到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领迎泽法院全体干警以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做好审执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党组成员、副院长  白唯鸣

 

我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副院长,有责任带领所分管的部门切切实实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具体到工作中,一是将群众观点落实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公平对待每位刑事案件被告人,达到量刑客观公正的目的;二是将群众观点落实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推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化解机制,通过判前释法、沟通疏导、司法建议等措施,推动新型行政管理秩序的形成;三是将群众观点落实在工会工作中,从根本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用真情对待群众,真心服务群众,把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工作。

 

走群众路线是我党的优良传统。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谈到,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把群众当成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成亲人。我们人民法官必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公正司法为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领所分管部门以张世平、梁建波同志为学习楷模,从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做起,从每一次接待当事人做起,让司法服务群众、贴近群众,让群众理解法官、认同司法,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跃

 

一、领导率先垂范,强化思想认同。 院党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干部带头学”的原则,提出扎实下好“四个功夫”,即在领会精神实质、加强思想武装上下功夫,在继承优良传统、坚定思想信念上下功夫,在加强党建工作、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在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二、干警全员参与,广泛开展讨论。 院各部门根据院党组的部署,坚持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其他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四个转化”,即把学习收获、心得体会转化为工作动力,转化为工作业绩,转化为对法院集体荣誉的增光添彩,转化为对法院发展的添砖加瓦。下阶段,将重点开展“党的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群众观点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体现是什么?”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对群众观点的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

 

三、端正司法作风,落实司法为民。 围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思考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职能和改革方向,增强创优争先的意识,以行为规范建设为抓手,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结合以往观看的警示片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告诫大家,要“用权为民、用权为公”、“朋友要择贤而交,不能择利而交”;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提高自控能力,否则会葬送政治前途,家庭幸福;要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仅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对其家庭成员也要严格要求,办事公道、为政清廉、待人平等、律己严格、堂堂正正做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马勇志

 

通过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让我更加认识到了党和群众的关系犹如鱼和水,种子和土地。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其中最为宝贵的一条经验,是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同时也要依靠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审判工作的最终目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我们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的工作部门,我们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都是为了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群众。我作为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干部,更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我院的惩防腐败体系的建设,着力加强年轻干部年轻干警的培养,增强他们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并且一定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对照自身在“解放思想上、解决问题上、服务基层上、人民满意上”的现实表现,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人民法院为人民,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是人民法官的根本态度,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这才是审判工作的宗旨。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席凤昌

 

一是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减少案件流通时间。每一件执行案件必须通过立案庭审查立案,输入微机,统一编号,再转入执行局,由内勤统一分排案件到每个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在三日内发出执行通知,已执结案件、中断执行期限案件、延长执行期限案件,承办人必须在执行完成后五日内将信息交录入员输入最高院和本院两套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要以清理活动形式带动执行工作。我院即将开展的“百日”专项执行清理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参加专项执行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动员,对案件进行地毯式清理执行。彻底清理执行积案,并建立和形成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三是运用法律规定的各种执行手段,在“四个勤字”、“五项举措”上狠下功夫,大力提高执行艺术和技巧,切实抓好案件质量和效率。一是“腿勤”———多跑腿,积极走访相关部门,勤于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二是“手勤”———多动手,认真审查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三是“脑勤”———善动脑,察言观色,注意在言谈的细微处发现线索;四是“口勤”———多动嘴,耐心细致多做法律宣传和思想工作。在工作举措上,一是要统筹兼顾;二是要把握战机;三是要切中要害;四是要刚柔相济,工作方法上相互分工配合,灵活机动,有的态度严肃唱“红脸”,有的和颜悦色唱“白脸”,执行措施上软硬兼施,刚柔并用,就有可能产生较好的执行效果;五是要注重调处,为缓解社会矛盾,减少执行对抗,确保执行效果,执行中认真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至关重要。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赵宏旺

 

一、加强学习,将群众观点根植于脑海里。“官视民如草芥,则民视官如寇仇。”善待群众是每一位人民法官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是贯彻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要坚持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加大力度,把群众观点体现在行动上。落实群众观点不能仅停留在嘴上,而应体现在一点一滴、一举一动的行动上。立案时,关注弱势群体,提高服务质量。开庭审理时,强化为民思想,履行法官职责。注重法、理、情的融合,把法言法语变成当事人听得懂的群众语言。审理后,要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提高全体法官对反腐倡廉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三、深刻领会,把群众观点落实到审执工作中。通过开展群众观点教育,提高法官司法能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完善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引导当事人调解的工作机制,将调解延伸到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以及执行、行政等各个领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涉诉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着力解决不会做、不愿做、不善做、不敢做涉诉群众工作的问题,切实增强深入群众、沟通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王玉文

 

从群众中来:了解当事人最希望什么?最担心什么?最信服什么?最关心什么?用百姓最通俗的语来讲:我的案子能不能快点?对方找了人没有?法官为什么没有听进我和我律师的话?法官为什么态度对我不好,是不是有倾向性意见?我的证据怎么没有证明力?为什么没有全部支持我的请求?我的案子有没有来自外来干预?我的“白条”什么时候能够兑现?有许多问题无须走访调查,因为他是每一个一线法官常常会直接面对的诘问和怀疑。

 

直正解决当事人的怀疑,必须着力于解决公开和释明两个环节,为此我院着力解决法官对各项诉讼权利的释明和判后答疑、推行案件进度公开查询、从诉讼到执行的便民措施、审判案件同步跟踪监督、发还重审和重点信访案件审委会评议、法官职业道德教育。

 

到群众中去:将措施和制度落实作为工作的重点,让当事人看到措施制度推行的效果,体会到没有疑问的轻松,为此我们完善了案件评查制度,将评查结果公开展示于公共区域,为下一步展示于当事人查询系统打好基础。随时了解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并及时修正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设置。

 

“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要求我们廉洁自律强素质,练好内功;公开公正树形像,取信于民。

 

走群众路线  建和谐社会

 

 

 

娄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司法作为保障,也是新时期人民司法、执法为民的总体目标,实现和谐司法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坚持群众路线是人民司法工作的根本原则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我们党在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法宝。人民司法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不动摇。早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的成果。建国后,人民法院发扬走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确立了审判工作依靠群众、深入调查、调解为主的方针。现阶段,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践证明,人民司法工作离不开群众路线,人民司法工作必须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对人民司法工作的要求;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人民司法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和群众利益;必须与群众打成一片,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吸取力量和智慧;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克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只有做到这些,人民司法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坚持群众路线必须贯彻“三个至上”的总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希望大法官、大检察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三个至上”的总要求,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人民司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群众路线,实现和谐司法,必须贯彻“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做到人民当家作主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司法机关必须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大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时时处处做到公正司法。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就是坚持依法治国,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司法的信赖。

 

三、坚持群众路线应当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

 

首先,树立公仆意识。在克服法官高人一等、具有特权的旧观念上解放思想,放下架子,向人民群众虚心学习,与人民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上狠下功夫,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对待;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其次,吸纳人民群众参与审判工作。我们基层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大走访、下基层、巡回法庭等工作方式很受人民群众欢迎,推动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同时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功能,聘请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担任陪审员,扩大司法民主。

 

四、坚持群众路线要主动从转变司法作风抓起

 

当前在政法系统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集中一点就是解决思想僵化,作风不实等问题。这是落实执法为民,坚持群众路线的前提条件。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养成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作风,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道路。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担当起司法护民、利民、爱民的责任,克服冷、横、硬、推的官衙门作风,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坚持群众路线必须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克服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努力吸取人民群众的智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司法水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自觉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体会到人民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党组成员、副院长  曹怀生

 

首先,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是增强法官队伍素质的着力点。学习能够发展与成就事业。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政治敏锐性与业务技能要求较为严格,学习不仅关系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的高低,也关系到审判艺术审判技能的高低,关系到审执案件的质量与效果,是系关全局的大事情。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干好法院工作。要坚持学有所获。

 

其次,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是锤炼法官队伍作风的突破点。要想做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就必须培养务实的作风,注重围绕“认真”做文章。认真既是一种作风,又是一种价值观。我们要落实好“认真”二字,关键是围绕“实”、“细”、“勤”字做文章。

 

要在“实”字上求突破。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需要一支崇尚实干的法官队伍。结合本职工作,我们就应着眼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就要强化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工作作风。

 

要在“细”字上下功夫。俗话说得好“于细微处见精神”。审判工作看似繁琐、平常,但如果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精雕细琢,就不是那么容易。就拿我们的法律裁判文书来说,那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叠加,它承载着是法律的智慧和国家的威严,体现的是司法对于社会运行的价值判断,引导着民众对正义与非正义的最终选择。一旦裁判文书里面出现差错,就很可能影响法律的威严,损毁法院的声誉。

 

要在“勤”字上显责任。国家赋予我们司法的权力,这是责任;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人民群众的赞誉是对我们的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要做得再扎实些、再细致些。说到底,我们勤勉敬业的根本在于心,要对得起民心、对得起良心,要让当事人走出法院时,无论官司的输赢,都能对法律和法官充满尊重和信赖。

 

第三,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是落实司法为民的根本点。通过学习讨论,能够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官队伍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真正解决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标,在实际工作中细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实行巡回立案,方便群众诉讼;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确保没有经济能力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结合下乡办案,积极普法送法;在院机关与人民法庭驻地开辟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审务信息公开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对话渠道。

 

第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是保持法官队伍清正廉洁切入点。大力倡导崇尚廉洁、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重点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洁意识。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在干警头脑中形成强烈的自律观念,时时处处敲响警钟,教育干警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党员法官要带头正确认识、正确对待,带头做好廉政工作。要发挥领导的廉洁导向作用。院领导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点滴做起,始终做廉洁自律的倡导者与践行者。并坚持与干警保持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注重预防。使干警自觉形成自省、自警、自励的职业行为,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在全院形成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公正用权,拒绝腐败、健康向上的浓厚氛围。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彦君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一项意义重大的教育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正是这一教育活动的升华和延伸。

 

通过对“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精神的学习,结合我分管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我个人认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下乡进村开庭办案调解,是践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实“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精神的最好体现。

 

我所在的娄烦县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群众经常因诉讼困难而放弃诉讼,看不到法律的权威,法制理念也较为淡薄。在当地,“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就是要诉讼便民,方便百姓打官司。下乡进村开庭办案调解,是秉承传统马锡五式审判基础上的创新,真正将执法为民做到了实处,减少了群众诉讼中的困难。同时也有展现法院公开公平,宣传法律知识,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效果。法官本来就来自人民群众,到群众中去,到田间地头办案,拉近了法院、法官和群众的距离,增加了彼此的沟通与了解,通过法官明法析理,更好地让群众了解法律,明白案情。此举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减少了信访事件的发生。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将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力来自人民,尽全力方便群众诉讼,改进工作作风,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案件,真正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落到实处,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树立起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理念。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龙晓堂

 

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艰巨任重而道远,要适应时代对法院的要求,必须以开展的主题实践和群众观点大讨论为契机,学习政治,强化大局意识,研读业务,强化公正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勤奋的要求,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迫切愿望变为现实,促进法院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政治敏锐性与业务技能要求较为严格,学习不仅关系到政治业务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审执案件的质量与效果,是关系全局的大事情。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干好法院工作。要坚持学习有所获,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学以致用。学习是为了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无论是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还是学习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作为院党组成员应争做学习的表率,带头坚持好各项学习制度,联系实际进行专题学习,营造一种“以学习为荣”的舆论氛围,努力创造学习型法院。

 

结合本职工作,我们应着眼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人民群众期盼我们伸张正义,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人民群众的赞誉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提醒我们工作再做得扎实些、再细致些,我们勤勉敬业的根本在于心,要对得起民心,对得起良心,要让当事人走出法院时,无论官司的输赢,都能对法律和法官充满尊重的信赖。

 

切实改进审判作用,对当事人做到热情而不失威严,听诉而坚持原则,沟通而保持距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密切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树立起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点滴做起,始终做廉洁自律的倡导者与践行者,形成自省、自警、自励的职业行为,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公正用权,拒绝腐败,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责任编辑:赵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