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
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编前话】“群众观点大讨论”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而部署的一项重要活动。7月初,省高院对如何搞好此项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太原中院接到通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通知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要求全市法院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讨论,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并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就“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院审判业务部门副职以上人员都要写出经验体会文章。我们将陆续以专版形式,按照报送的先后顺序,刊登各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情况并摘登相关经验体会文章。
市中院党组成员将在9月份到各基层人民法院就活动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指导和验收。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古交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三娃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李爱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春生
努力打造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
《法官法》的颁布实施和司法考试的普遍推行,促进法官队伍的法律素质的明显提高,从高等学府走出来的年轻法官明显增多。但是,法条本位主义导致年轻法官对大局的把握、国情的判断、社情民意的了解淡薄甚至空白,专有独享的司法裁判权很容易使他们产生权力优越感,缺乏基层生活经验,难以与群众打成一片。
法院与人大联手搭建培养法官的平台,是一个创新举措。通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进与人民代表的密切联系,使法官的亲民、爱民、服务于民的思想意识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审判,改变法官高高在上的形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更理解、支持法院依法判案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建立法官与人大代表“一对一”联络机制。法官根据工作情况,制定联络计划,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在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的同时,更加强化了法官“司法为民”的责任心。
二是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制度。针对一些社会反应强烈、地区有重大影响、当事人情绪激动不稳定的大案和要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案件调解,人大代表以其身份,充分应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发挥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帮助法官缓和当事人矛盾,稳定当事人情绪,促进案件调解。
三是要建立旁听庭审、听证会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社会反应强烈以及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审理,更直观地对法官的审判作风、审判能力、执法水平进行深入监督;对涉诉信访的信访案件,通过上访人对上访理由的陈述,审判人员对相关法律政策的解答,实现人大代表对信访案件的监督。
四是要建立多方座谈研讨制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层次召开人大代表的座谈会、研讨会、民意沟通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征求多方建议,制定措施予以改进。
五是要建立定期进行专题汇报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在此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法院工作,不断取得他们的支持。
基层法院需要的法官更多的是了解社情民意,既会坐堂办案又会下乡、下社区办案的“马锡五式”法官,而不是只是培养只知道法技术构成的“工匠型”法官。法院应该通过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途径,更新理念,将人民群众利益摆在法院工作首位,时刻把法院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起来,打造一支既擅于法律思维又熟悉社情民意、能够妥善化解群众纠纷的亲民法官队伍,切实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开、透明、高效的司法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坚持“亲民司法”,从优化司法环境、建立法院与人民群众深厚感情的角度入手,切实树立“人文、谦和、礼貌”的新型法官形象,彰显人民法院的人民性。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王剑威
党组成员、副院长 闫巨年
树立群众观点做好立案信访工作
作为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处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最前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关系最密切,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感受最直观、最真切的地方。
增强群众感情,主动贴近民心。在立案信访工作中,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群众意识要强。在思想上,密切与群众的感情,把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要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打官司的心态,理解群众的心情,给予群众应有的尊重和关爱。在行动上,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做群众的贴心人。增强群众感情,就是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困难真正放在心上,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切实把握民意。面对新的形势,只有不断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把握社情民意,才能促进法治成长,实现稳定和谐。特别是化解复杂棘手的涉诉信访,必须站在当事人角度,主动拉近距离,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带着真挚的感情,耐心细致地解开信访群众的心结。运用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司法质效,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司法,又理性、平和、文明司法。
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困难,全力保障民生。涉诉信访群众是一个需要特殊关爱、安抚、帮助的群体。古交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把群众观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融入新的工作机制里,尽最大努力保障民生。对初信初访案件按照“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的“三优先”原则。对重大案件、督办案件,实行通报制度,限期报送处理结果。对疑难案件实行院长接访和领导带案下访。健全救济金制度,对生活却又困难的信访当事人,及时启动信访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
搞好诉讼服务,认真维护民利。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要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权利救济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渠道。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功能设置,统一标志标识,规范工作制度,改进服务态度,使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切实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的精神,加强巡回审判,充分运用“马背法庭”、“社区法庭”、“车载法庭”等多种巡回办案方式。
依靠群众化解矛盾,大力促进民和。古交市人民法院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同时,与社会组织加强联络工作,共同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送法进社区,减少和预防界分的形成,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推动构建古交“大调解”工作体系,把司法为民举措与贯彻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机制,运用“从市到村”的大调解网络体系,依靠广大群众,将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矛盾纠纷开展体系化治理,将“案结事了”工作推向纵深。
阳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田志勇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的为期三个月的“群众观念大讨论”活动,其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确保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始终贴近和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司法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观点,永远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诠释“人民法院”的真正含义,人民法院的发展才有不竭的动力健康顺利发展。结合我院实际,要做到把人民群众永远放在第一位,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要把群众观点根植于脑海里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把群众观点根植于脑海里,从而自觉地在做工作、想问题的时候,时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地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只有把群众观点根植于脑海里,才会把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为群众调解纠纷、排忧解难,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去办实事,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司法的公正。
二、要把群众观点体现在行动上
要引导全体干警认同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强化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把群众观点体现在一点一滴、一举一动上。要切实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使全体法官都能够正确认识和把握群众心理,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更加注重法、理、情的融合,把法言法语变成当事人听得懂的群众语言,使群众更容易接受,听起来更明白。要着力抓好司法服务工作,将立案、信访、速裁、温馨调解、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等多项工作集一体,建设多功能、一站式、规范化的司法服务场所,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使之成为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诉讼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场所和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要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机制,尤其是对诉讼能力弱且未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通过事实、证据、请求及法律观点的提示、释明,使之增强诉讼能力,更好地参与诉讼。
三、要把群众观点落实到工作中
要继续坚持巡回法庭审判制度,设立巡回审理点,定期进村庄、进企业、进市场巡回开庭,现场办案,就地审理,当场调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民生改善,深入到乡(镇)、村企业进行调研,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的司法需求,听取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司法难题,吸收群众有价值的司法建议,找准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让司法更贴近群众,让群众更了解司法。要继续深化“重调息讼”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引导当事人调解的工作机制。要注重体现保障民生,妥善审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等民生的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同时,要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涉诉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着力解决不会做、不愿做、不善做、不敢做涉诉群众工作的问题,切实增强深入群众、沟通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总之,我们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司法的第一位,紧紧围绕“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这一主线,最大地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技巧,努力提升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化解疏导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服务大局发展的能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司法公正之目的。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保林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是共产党人制定一切纲领路线和政策的理论基础。人民司法事业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群众观点和群众的路线。这是因为,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党通过司法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
善待群众是每一位人民法官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是贯彻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要坚持在工作中“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放在首要位置。特别是在信访工作中,法官面对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和诉求,增强群众的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工作能力,争取群众信任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一名基层法官来说,要坚决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从点滴小事做起,从正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做起,从每一次接待当事人做起,从实体上实现裁判公正,从程序上保障诉讼权力,从作风上树立亲民形象,争做有思想、重责任、讲良知、敢担当的合格法官。
审判工作中,要坚持法、理、情相融创造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地为人民办实事,作好事,解难事,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心中要时刻装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信念,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爱融入到平凡的审判事业中,忠实履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职责,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悉心办案,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兰英秀
在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我更加认识到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同样,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也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做好审判工作。
人民司法事业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群众的观点和群众的路线。这是因为,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党通过司法服务群众的重要陈述。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们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就是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情为民所系,就是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利为民所谋,就是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都迈出了坚实的新步伐。
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者,我们要切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勤政廉政,情系民生,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到全部工作之中,我们要以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品质和情操。要立足本职,勇于进取,脚踏实地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公正与效率”的真谛,将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形象。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李春宝
近期,我院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让我感受颇深,更加认识到了党和群众的关系犹如鱼和水,种子和土地。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同时也要依靠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审判工作的最终目的。
深入开展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就是要求我们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增强群众情感,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讲话精神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大会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群众基础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教育,自觉做到勤政廉政,情系民生,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法院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近年来,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都迈出了坚实的新步伐。
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者,群众的工作者,我们切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平时的工作之中。要立足本职,勇于进取,脚踏实地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公平与效率”的真谛,将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树立新时期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新形象。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急剧增多,审理难度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这就需要我们法官更加深刻理解群众观点,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法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去,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郑鑫
一、树立群众观点,筑牢思想基础
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我们不能因为群众的事大而怕为,也不能因为群众的事小而不为,一定要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从身边的事情抓起,诚心诚意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采取组织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经典影片、高唱经典红歌、走访革命前辈、瞻仰革命旧址等形式对广大干警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
二、从群众观点出发,强化为民措施
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各项为民便民措施,进一步推进“立案窗口”建设。要从有利于群众诉讼入手,设置便民设施,设立导诉台和服务窗口,做好当事人诉讼知识指导。不断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社会法庭等便民审判方式。开辟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上门开庭、上门回访等服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先立案审理,然后再缴费,符合减、免、缓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坚持群众路线,确保廉洁执法
公正廉洁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在活动中,要通过抓学习、查问题、促整改,进一步端正干警的司法理念,增强干警为民司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狠抓班子自身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惩治犯罪、维护治安、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法院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踏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就必须紧紧抓住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有利契机,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同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院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使审判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
第一,增强群众观念,着力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广大干警一定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报告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经常想一想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究竟有多重、群众对我们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经常问一问群众还有哪些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我们还有哪些方面哪些环节的工作没有做好,始终怀着对群众的浓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
第二,恪尽为民之责,着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广大干警一定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法院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把法院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新期待,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统筹考虑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使人民群众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法院的关爱、温暖。
第三,坚持专群结合,着力拓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维稳形势和繁重艰巨的维稳任务,广大干警一定要把群众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更加有效地发动群众共同做好法院工作,更加广泛地利用群众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在出台重大举措、做出重大决策时,要主动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采纳人民群众的合理建议,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之间共同利益的结合点,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第四,顺应时代要求,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广大干警一定要准确把握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在加强群众沟通联系、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上下功夫,切实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上做文章。
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法院创造的“法律六进”、“法官进万家”等成功经验,健全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要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群众工作的新方法,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媒,建立“法官热线”、通过“微博”、QQ群等建立法官与群众联系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诉讼程序,打开电脑就能表达意愿诉求,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