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保证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级检察员路飞率队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院以及各基层法院领导就“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召开座谈会。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党组成员、副院长段培林及四个法庭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就中央督查组提出的人民法院在践行量刑规范化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段培林副院长代表太原中院进行了工作汇报。在报告中,段培林谈到,市中院始终坚持从本院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改革试点方案,建立了“五结合、五确保”的工作机制,即坚持组织与制度相结合,确保试点稳步推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相关规定落实;坚持监督与检查相结合,确保量刑能力提升;坚持协调与宣传相结合,确保量刑氛围良好;坚持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确保改革纵深推进。谈到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效时,段培林总结为实现了“三高一低”的良好效果:一是规范量刑意识增强,量刑能力明显提高;二是量刑过程更加公开,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三是量刑结果更加均衡,审判质效明显提高;四是量刑效果更加突出,上诉率、发改率明显降低。对于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段培林指出,有些案件在庭审中,量刑情节的调查、量刑的辩论不够充分明确,相对独立的规范化量刑程序运用还需加强;在裁判文书中,对量刑理由的阐述存在欠缺;部分案件的合议庭评议笔录中对量刑步骤与方法的分析尚不到位。此外,被告人对量刑规范化工作短期内难以适应,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开展量刑规范化中的工作配合仍需加强。最后,段副院长建议,在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中,公、检、法三家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在对量刑规范化进行培训时,三家集中培训学习,将有利于统一认识,达成共识;同时,可以适当扩大量刑规范的罪名,增加缓刑等非监禁刑的明确适用标准,并提高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情节的量刑幅度。
汇报结束后,各与会人员就汇报中的成效和不足之处进行了讨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会人员纷纷发言,提出了针对量刑规范化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促进量刑规范化取得良好的成效,保证将量刑规范化有条不紊地推向深处。
当日上午,中央督查组一行人还到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视察工作,期间,现场观摩了一场刑事庭审。督察组一行人观看了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演示,并给予好评。庭审结束后,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培林,万柏林法院院长王成万陪同督察组参观了荣誉室、图书阅览室等,督察组对万柏林法院所取得的荣誉与成就表示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