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晋源法院法官张娟萍调解了五起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该五件案件系同一交通事故引起,作为系列案件,该五案由张娟萍统一审理。
张娟萍为立案二庭负责人,负责全院信访接待工作,同时还兼办晋祠法庭的案件。她平时审理案件时就一贯注重调解工作,该五案标的数额较大且保险责任划分存在重大分歧,保险公司一再要求法院强判,但张娟萍考虑到该五案的当事人受伤严重,其中一人昏迷将近60天,急需医药费,如果下判,当事人必然上诉,这样时间拖下来会很长,有可能延误当事人病情,于是她力主对该系列案进行调解。她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经过艰难的协调,保险公司代理人也被她的执着所打动,多次向总公司请示汇报,终于对赔偿数额作出了让步。通过前期大量的努力,7月13日下午,承办人传唤该五件案件的当事人全部到庭,在一团和气的氛围内该五案均得到了调解,并在当天及时送达了调解书,当事人接过调解书时感慨地说:“从来也没有见到过当事人和法官相处得如此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