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迎泽区法院桥东法庭副庭长梁建波
他获得过“公正司法先进个人”、“人民群众贴心人”的荣誉称号,他受到过太原市政法委的表彰,2010年他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他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太原市十佳法庭庭长”等荣誉称号,他所领导的集体于2010年被太原市总工会评为“工人先锋号”,2011年又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重调息诉先进单位”。他多年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到今天的法庭副庭长。他所面对的案件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常常为了这点“小事”磨破嘴、跑细腿。他就是迎泽区法院桥东法庭的副庭长梁建波。
梁建波2008年收案118件,结案122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95件,调解撤诉率达77.9%;2009年收案127件,结案131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98件,调解撤诉率达74%;2010年收案115件,结案110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82件,调解撤诉率达74.5%。
为民情怀
梁建波在多少次的诉讼中对弱势群体所体现出的“司法为民”的情怀,让人肃然起敬。有一起案子虽然过去三年多了,但至今仍记忆犹新。那是2008年腊月的一个早晨,一个裹着军大衣的中年男子走进了法庭,他告诉梁建波自己是小店区嘉节村的菜农,常年给五龙口一个菜贩子送菜,双方合作得一直很好,过去摆地摊小本经营的菜贩子如今已经租了门面房,成了这一带最大的菜贩子。两个月前,他拿着2200余元的欠条去结帐,菜贩子的老婆当时手头只有1600元,她收回欠条的同时答应一、两天后给他结清。头一、两周,菜贩子虽然没有给他结清欠款,但碍于情面他也没好意思说。一个月后,他终于耐不住开口向菜贩子索要欠款了,没想到菜贩子张口就问他要欠条。愤怒的他便和菜贩子争执起来。此后的一个多月,菜农仍然为菜贩子送菜,每天卸完菜后便向菜贩子索要欠款,要的菜贩子烦了,扔下一句话:“有本事到法院告去,我就不相信法官会判你赢。”听完菜农的讲诉,梁建波相信一个靠种菜维生的农民说的话是真的,但菜农没有证据。看着菜农那朴实的脸和布满老茧的双手,出于对弱者的同情,他决定管这事了。把菜贩传唤到法庭后,菜贩满不在乎地对梁建波说:“年前这段时间蔬菜生意很好,哪有时间在这里打官司。”梁建波说:“这么个小案子与你的大生意相比,确实你不会在意,这我完全理解,但你想过没有,为什么这个农民这么在意?”菜贩说:“打官司要靠证据。”梁建波说:“你说得对,打官司当然要靠证据,但做人却要靠良心。多这600元你富不了,少这600元你也饿不着,但对于这个农民来讲,多这600元他不一定能吃好,少这600元就不一定能吃饱了,这就是为什么他比你在意的原因。”菜贩说:“原本不是个事儿,我就见不得他这么斤斤计较。”梁建波说:“如果这个农民生活得比你好,恐怕他也不会这么斤斤计较了。”听到这番话,菜贩子觉得不好意思了。梁建波趁热打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工作,最终让菜贩子当场付清欠款,并向菜农道了歉。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梁建波经常接触到社会的底层,能倾听百姓的心声,基层的审判工作让他形成了对当事人的情怀,小小的一个案例充分显示出他对社会大众的情怀,对人民的情怀!
人文情怀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桥东法庭所审理的案件有半数是婚姻案件,夫妻双方离婚的理由千千万,不离的理由万万千,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法官也经常是非难辨、左右为难。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是很容易。但若换个角度考虑,从原、被告的需求入手去解决纠纷,效果会大不一样。
几年前,梁建波曾调解过这样一个婚姻案件,原告是个医院的护士,性格外向,被告是个汽修厂的老板,但性格非常内向。原告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以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告辩称:与原告感情尚可,虽有矛盾,但远不到离婚的地步。在对双方进行调解的过程中,梁建波对被告说:“如果你认为你与原告的婚姻没有问题,你能给他解释一下原告为什么来我这里吗。”看到被告哑口无言,他对原告说:“一个人在过了青春期后,性格已经不太有可塑性了。我注意到了你俩性格的差异,但这种差异早就存在,因此性格不合并非是你们争吵的原因,现在我还无法认定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但和你一样,我也认为你们的婚姻肯定是出了问题,究竟什么样的婚姻生活才是你想要的呢?”原告说:“我累的时候,能有个肩膀靠,我烦的时候,能有个人听我发牢骚,这就够了。”他问被告:“原告这样的要求对你来说高吗?”被告说:“不高,但我也有累和烦的时候。”他说:“你们在累和烦的时候,心情肯定不会好,争吵过后,你们的心情会好些吗?”双方都说不会。于是他趁热打铁说:“每个人在社会中都会有累和烦的时候,家庭就是他们避风的港湾。相互指责只会在家庭中掀起更大的风浪。只有你们懂得相互给予,你们的情感需求才能相互满足。”在他的调解下,原告最终撤诉了,几年过去了,他们再也没有来过法庭。经过梁建波的调解,这对夫妇已经学会了如何处理家庭矛盾,他们的婚姻已经步入了稳定的轨道。
学习情怀
梁建波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仍然潜心研究法学理论。他在审结山西省电力公司诉许云生相邻补偿协议纠纷一案后所撰写的《相邻关系中采光补偿的法律问题》案例编报被上级法院采用,拟报送人民法院报社;他所审理的康弘诉高志鹏、太原市进山中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仅被太原市政法委收入“精品百案”,而且其撰写的《校园伤害案件中监护人与教育机构的责任承担》一文被《山西审判》采用;他撰写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几个问题》被太原中院采用,并在今年太原律师与太原中院就《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所举办的论坛中作了精彩发言。
桥东法庭具有运用调解解决纠纷的优良传统,对于历任庭长和法官在长期审判实践中所运用的一些有关调解的好方法、好点子,梁建波适时进行了归纳和整理,比如“感情接近法”、“冷却择机法”、“辩法析理法”、“巧借外力法”、“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法”等,这些好的做法不仅收到了很好的办案效果,而且得以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他大力营造调解氛围,着重进行了调解文化的建设,使当事人在参加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有机会得到“法”文化的熏陶,有机会了解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的要素。他在具体案件的调解过程中,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弘扬司法文明,做到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始终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不仅有效避免了当事人上访缠诉,而且做到了案结事了,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最佳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