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太原中院刑三庭,可以说是中院最年轻的庭室之一。从去年3月成立,5月正式分案审理至今,也只有短短一年时间。一年来,支部书记冯少华还被评为“太原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宋浩峰、张顺军等4人被评为院“优秀党员”,陆智维等人被评为“优秀法官”……不得不提的是该庭的“领头羊”王文皓,他头顶罩满了光环、身上披满了荣耀:“山西省十大杰出青年”、“山西省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青年卫士”、“银法槌”奖……甚至被民间誉为“黑恶势力的克星”、他还曾当选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
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内容,刑三庭自成立以来在庭长王文皓的带领下,坚决落实院每周学习日制度,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不断提高全庭的政治理论水平。并积极组织全庭人员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经常组织大家在庭室内部定期组织疑难案件讨论和新法规学习等活动,逐步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以适应日益变化的新类型刑事案件。组织全庭人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倡导全庭人员撰写公开承诺书,并公布上墙,引导全庭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先进为榜样,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树立起了公正高效、公开便民、廉洁司法的观念。凝聚成了一个团结、奋进、创新的学习型的团队。
寓教于审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做好减刑工作
刑三庭负责重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一审及所有未成年人犯罪的二审案件。王文皓介绍到,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庭里根据未成年犯思想幼稚,心理承受能力差的特点,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着重帮助他们查找犯罪原因,引其自发地认识自己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进行就案讲法教育,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萌发认罪、悔罪和改正的决心,使其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针对审判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生理、心理的特点,通过聘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把脉”,让法官更深层次的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在未成年人犯减刑工作的开展中,庭里一直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易于矫正、可塑性强的特点,依法对他们减轻刑罚,切实体现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国家政策,实现挽救的目的,多次与“法官妈妈”郑肃一道前往山西省未成年人管教所走访调查,与帮扶对象进行谈心,向帮教对象捐赠笔记本等学习生活用品,为他们带去全社会的关心、爱护和温暖。截止今年6月底,已受理省未管所报减的各类减刑案件201件。
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着重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刑三庭支部书记、副庭长冯少华对记者讲到,2011年上半年该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0件(其中一审16件、二审44件)。审结46件,结案率76%。受理减刑案件203件,审结203件,结案率100%。一审案件上诉率为37%,无发还与改判案件。各类案件法定审限结案率均为100%。
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是该庭审判任务的又一重点。上半年共审理扰乱市场秩序案件一审4件4人,二审13件17人。其中涉及近年来发生在我省诈骗金额特别巨大(8000万元)的崔少华合同诈骗案,沈阳丹东“4·02”特大销售假烟网络系列案件中刘素英、宋德宝非法经营案,涉外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赵馨伟合同诈骗案,以及被告人上诉,检察院抗诉的侯袋生、张小丽非法经营出版物一案。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该庭审判人员注重在严厉打击被告人犯罪的同时,更注重民生的保护,想尽办法挽回涉案被害人的损失,对积极退赃的被告人在对其量刑时也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在审理崔少华合同诈骗一案中,为减少被害人润恒公司的损失,合议庭人员利用在北京培训时挤出的时间,不顾十余天学习的辛苦,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培训班结束后,直接赶赴北京市朝阳区房地局和工商局等部门查封、冻结被告人的房产及股权,并在案件审结后,又一次及时赴京进行了续冻,得到了被害人的交口称赞。
在采访中,记者无意间发现了一封当事人家属用大红纸写给冯少华的感谢信,并倾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被告人于某以可行家政公司的名义,对来此咨询买房信息的苗某,谎称自己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小股东,有该公司的住房可以出售,后又以交房款的名义,之后被告人于某又以借款的名义,前后共骗取受害人苗某人民币135880元,用于个人挥霍。受害人苗某在案件上诉至中院后,多次来院要求会见承办法官,并每天来一个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承办法官冯少华每次都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了解到受害人年龄大,家庭生活较困难,被骗取的十多万元是其一生的积蓄和他人的借款。被骗后,对生活悲观失望,情绪极差。冯法官不仅对受害人多次耐心接待,每一次来电都不厌其烦的向受害人讲述案件情况,同时对受害人进行安慰,给她做思想工作,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看着受害人痛心疾首的样子,冯法官多次约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积极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最终为受害人挽回2万元的经济损失。为表示感谢,苗某及其家属专程来到中院感谢法官冯少华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态度来办理案件,于是就有了这封“简陋”却饱含诚挚谢意的感谢信。
加强业务学习,注重信息调研
新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为适应刑事审判工作需要,刑三庭组织审判人员利用每周二、五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除了集中学习中央的政策精神外,着重学习有关刑事司法解释。为了促使全庭人员及时准确掌握最新最前沿的业务知识,提高运用法律准确履职的能力,及时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在适用法律时做到精准、到位。该庭对刑法修正案(八)中对危险驾驶罪的认定、诈骗罪司法解释对诈骗数额起点的认定、爆炸物犯罪司法解释数额对情节严重的认定等进行了专门的学习讨论,并结合案例做好相关信息调研工作。尤其是针对危险驾驶罪这一新型犯罪课题,他们专门对2008年以来太原市两级法院审理的醉酒驾车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力求对全市不同情形的醉酒驾车案件做到准确定罪与量刑,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全庭人员上半年共撰写信息稿件七篇,极大地提高了审判人员的各项素质。
狠抓量刑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在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刑三庭严格推行量刑规范化审理,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从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出发,充分发挥好量刑规范化的作用,严格把握自由裁量权和量刑平衡的关系,做到“宽严相济”。自2010年11月12日省高院下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以来,市两级法院对常见十五种犯罪的量刑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刑三庭负责全市两级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及时转发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试行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上级关于量刑规范化开展的通知文件十余件,收集整理并制作了二期专项学习材料下发了各基层法院。今年4月份,还专门组织对十个基层法院量刑规范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调研,从评查案卷、观摩庭审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对全市基层法院更好地运用实施细则去量刑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确保了太原相近或类似刑事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基本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