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民一庭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变坐堂问案为深入基层实地调查;变庭上看照片、图纸为深入现场实地勘探,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不仅增强了判决书的说服力,减少了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误解,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月21日,民一庭的法官们分别深入企业、农村对两起案件的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
河南人卢某在太原以收购废品为生,在某汽修厂收购报废汽车配件时,从简易升降梯上摔下致八级伤残,而汽修厂认为卢某的伤是由自身原因所致,与厂里无关。一审判决驳回卢某的诉讼申请后,卢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办案法官在汽修厂仔细查看了升降梯,向职工详细询问了升降梯的功能、操作规范等,对设备有了直观形象的认识,对卢某的伤害与汽修厂有无因果关系有了直观形象的认识。
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经济区某村村民赵某,因郝某在他租赁村里的土地上建房,要求法院确认郝某侵权并赔偿损失,办案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现场,对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土地进行了测量并制作了现场勘验图,对双方的主要争议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