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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位为太原解放和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共产党员——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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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6-29 08:40:03 打印 字号: | |

    张康,山西汾阳人,1968年出生。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审判长、刑一庭副庭长兼党支部书记。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太原市政治系统十佳公正执法标兵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张康以细致、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忠诚履行职责,与合议庭成员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审理各类刑事一、二审案件1000余件,无一因认定事实错误而被上级法院改判。他曾参与或主持审理的山西“假酒案”,“敲头恶魔”李某特大杀人、抢劫案,郑某特大盗掘古墓葬案,“三马虎”、牛某涉黑团伙案等大案要案。借调省高院工作期间,他承办了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临汾 “黑砖窑”案。在审理社会广泛关注的晋源区非法拆迁致人伤亡案时,他与合议庭成员周密筹划,加班加点,仅用7天时间就高效完成了对17名被告人从开庭到宣判的全部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张康所审理的一系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案人员之多,指控事实之繁,涉案罪名之广,案卷数量之大,翻供比例之高,审理过程之难,均刷新了全市刑事审判的历史纪录,其中最长的一案光是庭审就连续进行了9天,每天开庭10小时以上。他所制作的判决书结构严谨、内容全面、论理透彻、逻辑严密,最长的一份长达320页20余万字,受到了业内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来源:太原日报
责任编辑:太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