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举办全市法院工作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遂记,省高院副院长吴秋霞,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小军等省市领导,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少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路德坤、韩育兵,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庭保、郭旗、任有会、段培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欣旺和各基层法院院长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副院长路德坤主持。会议一开始,副院长韩育兵宣读了《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决定》。2010年,太原市两级法院以“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在推进审判执行、加强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并涌现出一大批公正执法、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勇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在受表彰的先进中,有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三等功集体和先进集体;有文明办案、调判结合的重调息讼先进集体;有业务精熟、廉洁自律的优秀法官;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先进工作者;有扎根基层、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民法庭庭长。他们办案质量高、调解能力强、执行措施效果好,他们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法院事业增了光、添了彩,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法官的卓越风采。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为在全市法院“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12个部门荣记集体三等功,授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15个部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等12个部门“重调息讼先进集体”称号;为在各自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张康等27名同志荣记三等功,授予李瑞明等10名同志“十佳法官”称号,授予郝利亚等10名同志“十佳调解能手”称号,授予吴扣根等10名同志“十佳行政人员”称号,授予王林森等10名同志“十佳执行员”称号,授予任华等10名同志“十佳法警”称号,授予靳娜等10名同志“十佳书记员”称号,授予张育红等10名同志“十佳人民法庭庭长”称号,李志斌等41名同志为优秀法官,李伟等61名同志为先进工作者。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法官及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与全国一流法院“对标”,迅速掀起“创先争优”新热潮。
表彰会上,中院纪检组长刘欣旺就今年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冯少勇院长就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