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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风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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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3-03 08:09:43 打印 字号: | |

    全国优秀法官 张 康

     ■ 个人名片

    张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兼任支部书记、廉政监督员。被评为“太原市政法系统十佳公正执法标兵”、山西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山西省劳动模范”,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 精彩故事

    说起张康,同志们都会油然想起难忘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80多个日夜里,张康和他的同事们战胜各种困难,圆满审结了涉案共达百余人的四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大规模集中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当时在太原尚属首次。如吴某等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案人员之多,指控事实之繁,涉案罪名之广,案卷数量之大,翻供比例之高,审理过程之难,均刷新了全市刑事审判的历史纪录,光是庭审就连续进行了8天,每天庭审10小时以上。为圆满完成审判任务,张康针对此案特点,提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制订了周密的庭审计划和应对预案,整个庭审过程长而不拖,繁而不乱,既遵守了相关法律程序规定,又提高了庭审效率和审判效果,体现了他超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精湛的业务素养,得到了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每天庭审之后,张康与合议庭成员还得连夜总结当天庭审情况,讨论次日庭审安排。整个庭审结束后,他们顾不上休息,又投入到了紧张的阅卷和核实证据工作中,仅用了10天时间就整理出了200余页详细的审理报告,为最终定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案从立案到宣判仅用34天,最终形成的判决书结构严谨、内容全面、论理透彻、逻辑严密,长达180页11万字,受到了业内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指控的另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张康坚持从事实和证据出发,认定该案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最终本院审委会和二审法院均支持了他的意见。在整个“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张康体重锐减七八斤,他边输液边阅卷的情景至今仍留在医生和同事们的脑海中。


    ■ 点 评

    十几年来,张康同志以一件件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以精益求精的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练就了一名法官明断秋毫、公正执法的素养。以谦恭和善的待人态度、淡泊名利的处世风格,赢得了他人的尊敬。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韩育兵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宋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