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谢谢市中院的冯院长、再审法官,万柏林法院的执行法官,律师以及市司法局的领导!如果不是你们多次帮我调解,我们兄弟之间的纠纷不知何时才能化解。……”11月30日,为争父亲遗产而积怨的朱家兄弟终于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在履行完协议后,这对聋哑兄弟二人当场用手语向帮助过他们的人表达了心中的感激之情。
1996年,朱父出资17000元购买了一套公有住房,并拥有该房70%的产权。2001年,一直卧病在床的朱父立下代书遗嘱,由大儿子继承了这套公房,并进行了公证。2002年11月19日,在这套公房所属单位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朱家兄弟共同表示该住房是其父购置,并拥有部分产权,在符合房改政策的前提下,由父亲本人处置。2007年10月9日朱父病故,遗嘱生效。之后,哥哥朱志廉要求弟弟朱志鹏腾出由其继承的房产,但对方拒不腾房。从此,朱家兄弟二人产生矛盾进而积怨。2008年,哥哥向万柏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弟弟立即腾房,一审法院依据公证遗嘱判令弟弟腾出诉争的房屋。
在哥哥拿着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一直对父亲遗嘱疑问重重并不服一审判决的弟弟也在岳父的代理下,开始了四处申诉。2010年4月,市中院立案二庭受理了弟弟的再审申请,复查此案。5月15日,弟弟的岳父郑某,在市中院院长接待日代自己的女婿向冯少勇院长反映情况。院长了解74岁的郑某反映的案件情况后,得知申请再审人为残疾人,批示依法复查此案,在依照法律的前提下给予残疾人一定的关照。
再审复查程序启动后,承办法官经询问并多次接待当事人,了解到朱家兄弟二人积怨过深,如果简单的作出裁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及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一次又一次的开导当事人,并借助他们的代理人不断给双方做工作。在了解双方争议焦点的同时,从情理、法理等多个角度给当事人解释心中的疑问、拉近双方的距离。期间,弟弟一直对遗嘱公证书存有疑问,承办法官为了打开当事人的心结,主动协调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赵虎森处长、城西公证处、一审执行法官共商化解方案。最终,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兄弟俩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申诉双方多年积怨,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12月2日,由市信访局副局长要福鱼带队的信访考核组来市中院检查工作中得知此案,对立案二庭法官尝试“联调”实现案结事了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信访组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残疾人申诉信访案件的成功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和参考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