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于银行5至8倍利息为诱饵,太原530余位老年人拿出900余万元“养老钱”追逐高利润,却上当受骗。记者6日从太原市迎泽区法院获悉,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李某 、贾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2007年9月,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被告人李某、王某(在逃)、王某某(在逃)等人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以投资生产黑大蒜为名,采用支付高于银行利息5至8倍的违法手段面向社会争揽投资客户。被告人贾某于2008年5月应聘到该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2009年4月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其间,李某、贾某伙同其余在逃人员,以签订黑大蒜委托加工合同筹集资金人民币535万余元。随后,又以签订股权投资合同筹集资金人民币378万余元,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0余万元,530余位老年人被骗。
事发后,群众举报了此事,警方通过调查核实,最终抓获了两名嫌犯李某、贾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