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光荣历史
“逢5”接访制度牢百姓获益得好评
分享到:
作者:程芳、李振宁  发布时间:2010-09-25 08:40:29 打印 字号: | |

    9月13日,哈尔滨市金龙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来到立案二庭, 向我院赠送锦旗,上书:"院长接访形成制度,公平公正化解疑难。"这是涉诉群众对我院院长接访工作的肯定。
    2008年,来晋讨债的黑龙江老人潘洪君(原金龙保健品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因不服迎泽区法院(2008)迎民初字第3848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民二庭在冯少勇院长亲自接访作出依法到被告并州饭店调查取证的指示后,合议庭法官多次到并州饭店,调取相关证据资料。审判长梁锡文耐心说服并州饭店配合法院工作,依法作出了(2009)并民终字第9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哈尔滨金龙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十几年没有年检且处于清算债权债务阶段无法提供有税务章的票据,因此执行法院迟迟未能将执行款给付申请执行人,在此情况下,执行工作暂时搁浅。潘洪君老人因此向他信任的冯少勇院长再次求助。立案二庭接到来访后,安排了院长接待。2010年8月15日,冯少勇院长接待潘洪君老人后,作出了"请迎泽法院杨江海院长协调执行问题"的批示。立案二庭随后按冯院长的批示督办迎泽法院协调处理此事。迎泽法院接到立案二庭的"督办卡"后,迅速行动,多方协调,为潘洪君老人全部领到了执行款项。
    司法为民的灵魂在于为群众排忧解难,立案二庭将这一原则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登记、调解、安排接待、事后督办各个环节有序配合,将院长"逢5接待"真正做到了制度化,最大程度地维护了百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