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司法保护进医院”活动,9月9日下午,太原中院民三庭法官牛晓斌为山西省心血管医院医护人员讲解“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规定的新亮点”。
近几年来,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愈来愈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患者作为消费者的意识正在日渐增强,要求得到更好的照顾和享受更多的权利,而医院作为经营者的意识都相对滞后,风险意识和维权观念薄弱,不可避免地出现较多难以应对的医疗纠纷。
为此,2010年9月9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山西省心血管病研究所联合举办《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选派经验丰富的民三庭法官冯金林、牛小斌主讲,题目是《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纠纷规定的新的亮点》。法官根据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归纳总结出只要有过错有损害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责任、经患方同意的告知书和同意书成为医方必备的法律证据、医方不履行告知义务的就是过错等10个亮点,并结合实际事例,为医院人员详细讲授了一堂及时而内容丰富的法律课。此次讲课送法是开展“法官进医院”活动以来的又一举措。
医院人员听了讲座感受颇深,认为这堂课上的非常有必要,拓展了他们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能够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法官对于大家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非常认真耐心地解答,讲座结束时大家意犹未尽,一种求知若渴的眼神也激励和鞭策着法官为大家送去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
太原市中院在创新机制、涉法涉诉方面,加大力度,做了不少工作,特别是 “法官进医院”等举措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去年7月18日,“法官进医院”活动拉开序幕,选派有经验的法官到医院进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教育等服务,组织医护人员旁听医患纠纷等有关案件的审理,协助医院调解医患纠纷。通过此项活动,法院和医院达到了互动双赢的效果。在活动中,法官主要进行了下列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医院要求进行法律讲解、咨询和法制教育等服务;组织对医疗纠纷等有关案件的旁听;协助医院进行诉前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医疗纠纷案件,依法公正、快捷审结,及时有效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此项活动,让医患双方在懂法、知法的前提下有了一个不伤害双方尊严的平等对话平台。
同进“法官进医院”活动也是让社会了解法院的一项举措,彰显“司法为民”的旗帜,从点滴小事做起,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行动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