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掏钱买的房子,老丈人却占着不腾,还把女婿赶出家门。女婿贾某认为老丈人“鸠占鹊巢”,强制打开房门后动手教训了老丈人。7月29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贾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赔偿老丈人医疗费、营养费等3万余元。
贾某,35岁,山西某中学教师。2004年,他与该中学的女教师李某结婚。婚前,贾某家出资12万元,占用老丈人单位的购房指标,买下太原某小区总价14万元的房子,作为“婚房”。由于女方家只出了两万元,当时两家便口头协议,办理房产证时写贾某父亲的名字,但到了办理房产证时,李某家未按约定,而是将房子办在了李某父亲的名下。为此,贾某和李某经常吵架。直到后来,随着矛盾的升级,李某便不再让贾某回太原某小区的房子居住。
2007年7月24日上午,贾某和其父亲、二姐、三姐等人来到其太原某小区的住处,用氧焊切割机切割开自己房子的防盗门。随后,贾某看到了屋里的老丈人,便与其厮打了起来。在把老丈人打倒在地后,贾某又朝其胸部踢了一脚,然后拿起木棍砸了电视,并踢碎了厨房的玻璃门。此时民警赶到,平息了这场争斗。经鉴定,贾某老丈人肋骨骨折,断端移位,已构成轻伤并致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