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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司法治超见实效475案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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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6-08 16:09:07 打印 字号: | |

 

20104月全市集中治理“超时限、超权限、超范围”违法办案现象,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司法治超活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司法治超办公室通过自查、核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着力摸清未结案件底数。一是自查。由市中院各庭组织本庭的办案人员对电脑办案系统反映2003年至2009年底各办案人员的未结案件与实际未结案件进行对照,有出入的加以说明,没有出入的由承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予以确认;对2003年以前(未启用网络管理系统)尚未审结的案件进行逐案填报;对在办案系统已点击结案但事实上仍未审结的案件、尚未点击结案但已审结的案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加以说明;对因人员调整可能造成的“抽屉案”、“柜子案”进行筛查,确保自查无遗漏,不留死角。二是核查。由市中院立案一庭利用法院网络进行人机双重统计,分类建立台账,对本院各审判(执行)部门报结的案件按年度核对归档情况(二审案件还需核对退卷情况),并以此核查各办案人员的未结案数。三是抽查。由“司法治超”活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市中院各审判(执行)部门的案件分阶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超审限案件、抽查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的超审限案件。针对第一阶段查清的未结案件,各业务庭(局)拓宽工作思路,逐案研究,多渠道、多角度、分层次彻底解决积案。进入第二阶段后,经过业务部门的全力清理,已有475件积案得到解决,其余案件的清理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司法治超”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责任编辑  杨梁文)

责任编辑:太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