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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法院注重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案件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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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6-07 15:08:41 打印 字号: | |

         河曲法院注重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案件调解

  河曲法院在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充分运用有关法律,发挥调解疏导功能,避免矛盾激化,做到了定纷止争。近年来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调解率达90%以上,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该院从三方面入手:庭前诉讼引导,法理讲述。基层法院案件多来源于农村,群众对诉讼程序不甚了解,案件受理后,审判人员就及时了解双方争议事实,矛盾症结所在,向当事人讲述法律有关规定,注重教育引导,使当事人能够在一种宽松、友善、富有亲和力的氛围中,化干戈为玉帛;庭审释法与面对面、背对背调解相结合。通过摆事实、释法律、讲威信、换位思考等方式使当事人对自己的请求有一个明确认识,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征询当事人意见,面对面让其吐尽心扉,背对背探讨心声,等双方意见趋于一致再让双方面对面交流,消除对立情绪,在双方互谅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法官主持与会同相关人员多渠道疏导相结合。法官在主持调解工作时,针对具体案件,找与双方当事人较近关系,且具有一定威信的亲友、单位领导等一起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消除隔阂,取得谅解,自行和解。

                                                    (责任编辑:张丹)

责任编辑:太原中院